大耳窿集团招揽揾快钱青年淋油 警拘10男最细14岁 涉港岛16案
警方一连两日(8日至9日)展开代号“韧躯”的行动,捣破一个涉及港岛16宗淋红油案的非法收债集团,以涉嫌“串谋刑事毁坏”及“刑事毁坏”,拘捕10名男子,当中7人报称为学生,最年轻的被捕人更只有14岁。
调查显示,收债集团透过社交媒体,以每次500至1,500元报酬,诱使青少年犯案,并向受指示者分派具体任务,包括购买红油,及前往指定的地点淋红油等。
西区警区在今年4月至6月期间,接报指香港仔、西环及小西湾多个屋苑及大厦共14个单位,因住户欠债而被淋红油。经过深入调查,包括透过“锐眼计划”翻查闭路电视,警方锁定一个利用通讯软体,招揽及指使他人非法收债的集团,并在全港各区拘捕10名男子(14至37岁),分别涉嫌“串谋刑事毁坏”及“刑事毁坏”罪。
西区警区反三合会行动组主管高级督察梁颕嫈表示,其中两名分别20岁及37岁的男疑犯,相信为集团骨干成员,有黑社会背景,他们因为涉嫌“串谋刑事毁坏”及“刑事毁坏”罪被捕。其余8名被捕人(14至19岁)则涉嫌“刑事毁坏”。
10名被捕人分别报称无业或为学生,现已获准保释候查。据悉,当中7人是学生。警方会循“非法放债”方向去追查案件,不排除会有更加多人被捕。
梁颕嫈称,警方一直密切留意青少年犯罪趋势,留意到部分青少年因“揾快钱”而被不法分子利用,参与非法收债等违法活动。警方会继续积极向青少年宣传防罪及灭罪的讯息,并且透过情报主导执法,严厉打击利用青少年犯罪的不法分子。
暑假将至,年轻人在选择兼职或暑期工时候,必须要提高警觉,切勿为“揾快钱”而参与一些非法收债等违法活动。父母及师长亦应多加关注年轻人求职及工作的安排,教导他们辨识可疑的招揽,避免触犯法例。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刑事毁坏”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警方提醒大厦保安人员时刻提高警觉,防止未经授权或可疑人士进入大厦;并鼓励物业管理公司在大厦的出入口,安装闭路电视,加强防止罪案及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