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湾工厦单位赌得州扑克 72人涉聚赌及经营赌档等被捕
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第二队人员经深入调查后,昨日(16日)展开代号“戈壁”(CROWBEAK)、“风盾”(WINDSHIELD)暨“壮速”(STRONGSPEED)行动,打击区内非法赌博活动。行动中,人员在长沙湾区一工业大厦捣破一个怀疑得州扑克赌档,拘捕共62男10女,年龄介乎17至61岁,分别涉嫌“经营或管理非法赌场”、“协助管理赌博场所”、“在非法赌博场所内赌博”及“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其中1男子为被通缉人士。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行动中,人员检获大量赌博工具、约23万现金及面值约420万元的筹码。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法例148章《赌博条例》,任何人经营或协助经营非法赌场,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万元及监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赌场内赌博,亦属违法,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罚款3万元及监禁9个月。
另外,根据香港法例148章《赌博条例》第15条,有关拥有人及租客等的责任,任何人身为任何处所或场所的拥有人、租客、占用人或管理人,明知而准许或容受该处所或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开放、维持或使用作为赌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万及监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