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全港反非法劳工 20人被捕包括4雇主
入境事务处于6月26至7月2日,在全港多区展开代号“促进”、“光影”、“曙光”反非法劳工行动,联同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惊愕行动”及海关、食环署、康文署与警方的联合行动,搜查了多个目标地点,包括零售店、餐厅、货仓及装修单位等,拘捕16名怀疑黑工及4名雇主。
被捕黑工为6男10女(35至64岁),当中2名女子持有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3名女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怀疑伪造身份证。因涉嫌聘用黑工的雇主为1男3女(50至66岁),有关雇主的调查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处、食环署、康文署、海关、警方跨部门全港反黑工,6月26至7月2日期间合共拘捕20人。(入境处图片)
入境处发言人称,任何人违反对他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犯罪。同时,所有旅客在未获入境处处长批准前,无论受薪与否,均不得在港从事任何雇佣工作。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2年;协助及教唆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者同罪。
根据《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
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根据《入境条例》,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已大幅提高至罚款50万元和监禁10年。
市民可使用举报非法劳工专线185 185、传真2824 1166、电邮anti_crime@immd.gov.hk、或登入入境处网址www.immd.gov.hk利用“网上举报违反入境条例罪行”表格向入境处举报雇用非法劳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