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澳停车场传异味 消防揭客货车沦鬼油站兼漏油 检逾千升汽油
将军澳公共屋邨停车场惊现社区危险品“炸弹”!消防处今日(24日)接获将军澳明德邨保安报案,指屋邨停车场内散发浓烈燃油气味。消防人员迅速赶至现场,发现一辆无人看管及疑经改装的客货车,经搜查后于车内检获约1,080公升怀疑汽油,以及电子流量表、油泵、油喉等加油工具,怀疑有人利用该车辆作非法燃油转注用途。
消防处在社交媒体Facebook表示,人员调查期间,客货车车厢内更有燃油渗漏,相当危险。人员随即控制泄漏范围及疏散附近人士,以防情况恶化。
处方指,不法分子在公共屋邨停车场储存大量汽油,加上现场持续泄漏,一旦发生火警或爆炸,将严重威胁居民及停车场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消防处斥不法分子行为漠视公众安全、极度自私、潜伏在社区进行非法燃油转注活动,予以严厉谴责。
消防处已即时采取安全措施,处理燃油泄漏,防止危险扩大,并联同相关执法部门全力追查涉案者,秉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执法,绝不姑息;亦与西贡区防火委员会、屋邨物业管理公司、房屋署以及警务处紧密合作,凝聚地区力量,强化情报交流,加强监察怀疑非法燃油转注活动
消防指,今次能成功及时化解危机,全赖市民警觉性及责任感,主动及时举报,发挥关键作用。若日后市民及物业管理人员如发现任何怀疑非法加油活动,请即透过24小时“油击”举报热线5577 9666,或火警危险电子投诉平台“油击”举报眼(可即时上载照片及影片,提供精准情报)。
根据《消防(消除火警危险)规例》(第95F章),任何人为业务目的而管有或控制受管制物质,以转注入汽车油缸,即属犯罪。《危险品条例》(第295章)亦规定,除非领有牌照或获豁免,否则任何人制造、储存、运送或使用危险品,即属犯罪。违者一经定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6个月,其后每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万元及监禁一年。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被发现载有未完税汽油的车辆,以及任何用作或拟用作干犯相关罪行的工具、用具等物品,不论是否有任何人就任何罪行被定罪,均依法处理及没收。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未完税汽油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