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抵港印尼男行李走私$15万海马干 判监10个月
一名69岁印尼籍男子因走私市值约15万元的干海马入境香港,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今日(29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该名男子罪名成立,法庭考虑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最终判处监禁10个月。
一名69岁印尼籍男子因走私干海马入境香港,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图示于该名男子行李内检获的干海马。(政府新闻处)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农署)表示,该名印尼籍男旅客去年9月16日,从泰国曼谷抵达香港国际机场,海关人员检查其行李时,发现他在食物内收藏一批怀疑受管制干海马,企图逃避关员检查。
渔护署人员到场检验,确定检获的为受管制干海马,遂以非法进口濒危物种检控该名男子。该批干海马共重6.18公斤,估计市价约15万港元。
区域法院裁定该名男子罪名成立,法庭以15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最终判处监禁10个月。
区域法院裁定该名男子罪名成立,法庭以15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扣减三分之一刑期,最终判处监禁10个月。(资料图片)
海关强调,海马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濒危物种,在本港受《条例》所管制。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规定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
渔农署重申,政府一向致力保护濒危物种,渔护署和香港海关会保持警觉,继续监察及打击涉及濒危物种的违法行为。
市民如发现怀疑违例情况,请致电1823向渔护署举报。有关本港对濒危物种的管制,可浏览本署网页www.cites.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