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湾店舖变卖淫场所 警检证物包括避孕套和润滑剂 共拘5男女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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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荃湾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根据线报及深入调查后,昨日(31日)下午在区内展开打击卖淫场所行动,突击搜查川龙街一间店舖,并捣破一个怀疑卖淫场所,检获按摩床、床单、大量避孕套、润滑剂、按摩油及毛巾等证物,总共拘捕5人。

警方拘捕涉案女子。(警方提供)

被捕1男4女,当中3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46岁至48岁,涉嫌“管理卖淫场所”、“协助管理卖淫场所”及“聘用非法劳工”,一名55岁本地男子涉嫌“协助管理卖淫场所”,余下一名36岁内地女子则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及“协助管理卖淫场所”。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

据了解,涉案内地女子持双程证到港。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39条《经营卖淫场所》, 任何人将任何处所、船只或地方经营作卖淫场所;或管理或协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经营作卖淫场所的处所、船只或地方,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监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