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打击电动可移动工具 检电动单车滑板车 拘149人最老81岁
警方一连5日于新界北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而元朗区录得的违规案件相对较多。人员共拘捕149人(14岁至81岁),使用电动单车或滑板车,所有人已获释候查,并须于9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一共扣查149部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133部电动单车及16部电动滑板车。(蔡正邦摄)
新界北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署理总督察周肇弘称,新界北总区交通部于7月30日至8月3日一连5日展开代号“朝阳”的执法行动,在区内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中,人员以“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驾驶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驾驶时乘客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及“在行人路上驾驶电单车”等罪拘捕149人,包括123男26女,年龄介乎14至81岁,所有人已获释候查,并须于9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一共扣查149部电动可移动工具,包括133部电动单车及16部电动滑板车;同时亦向市民派发相关宣传单张,教育市民切勿驾驶非法电动可移动工具。
周肇弘表示,元朗区录得的违规案件相对较多。人员在执法期间发现部分涉案被捕人有载客,在熙来攘往的行人路上高速行驶,完全罔顾周围行人及同车乘客的人身安全,认为此行为极度危险。他提到,部分被捕人在遇到警员执法时企图逃跑,甚至在迎面看见警员时即时掉头逃避截查。不过人员早已在后方包抄,最终成功将涉案人士拘捕。
今次行动涉案非法电动车辆的平均行驶速度为每小时10至20公里,但在过往执法中,曾录得最高时速高达50公里。此外,今次行动中,共23名外卖员利用非法电动车辆进行送外卖时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使用未经登记或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 ,可能违反《道路交通条例》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 最高可罚款1万元及监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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