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狗咬狗|大狗拉里咬毙两犬 恐遭人道处理 一文看清来龙去脉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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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一只未系狗绳、体重逾50公斤的混种西班牙马士提夫獒犬“拉里”,在元朗接连攻击并咬死一只比熊犬“薇薇”及一只贵妇狗,即使有人尝试拉扯颈圈或淋水,亦无法阻止惨剧发生。渔农自然护理署介入调查,其52岁狗主已签署放弃犬只同意书,并面临刑事诉讼,被控两项“容许大型狗只在公众地方”罪名,最高刑罚为监禁3个月;拉里则被带往动物管理中心进行隔离观察,署方会作性情评估,以决定合适的处理方式,不排除人道处理。

(香港01 AI制图)

7月10日:拉里偷走 咬伤哥基犬

现年5岁的“拉里”身世坎坷,短短5年间已历经四任主人。最初由一名富商购入一对犬只,但因两犬经常相斗,富商遂将性格较为温顺的“拉里”转售予第二任主人,其后牠再遭多次转手与弃养,最终由现任主人伍瑞庭收养。

伍先生居于元朗区寮屋,该处虽设有围栏,但“拉里”过往已有掘地洞潜逃的前科。早在今年7月10日,“拉里”便曾偷跑外出并咬伤一只哥基犬,当时渔护署已留有相关纪录。事后狗主虽以砖头填补缺口,惟至本周一(8月17日),伍先生外出上班期间,“拉里”疑再度掘洞或弄穿铁丝网偷跑,最终酿成咬毙两犬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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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拉里再偷走 咬死两犬

事发当日,“拉里”只有颈带,但没有狗绳、没有口罩,在元点(YOHO MIX)对开一的士站附近咬死一只17岁贵妇犬。约20分钟后,再于YOHO棒棒糖公园咬死4岁比熊犬。渔护署将“拉里”带往动物管理中心进行隔离观察,并于本周二(8月18日)联络伍先生前往元朗警署录取口供及执行拘捕程序,期间伍先生签署了放弃犬只同意书。

8月18日:狗主被捕 签署弃养书

动保组织“毛守救援”创办人陆家捷(Kent)引述伍先生的说法指出,当时渔护署人员强调“拉里”涉及严重事故且有走失前科,属疏忽照顾个案,加上社会回响大,表明“唔会俾返你”,建议由署方接手处置。

伍先生当时理解为“既然自己控制唔到”,便同意将犬只交予政府,遂签署放弃书;事后方得知此举意味著渔护署有权将“拉里”人道处理。伍先生深感后悔并希望撤回决定,盼能将“拉里”转交动物救援组织进行行为训练与照顾。据悉,陆、伍正人随后多次尝试联系渔护署,惟均未能成功。

拉里与家中细狗相处良好。(毛守救援提供图片)

8月19日:渔护署确认狗主已签同意书 并检控狗主

渔护署助理署长叶彦于本周三(8月19日)出席电台节目时表示,若狗主选择放弃饲养并将犬只交予政府,当局会考虑进行人道处理,但署方仍会作通盘考量,不排除经兽医评估后认为适宜由他人领养;反之,若狗主争取领回,署方不排除向法庭申请将该犬只列为“已知危险狗只”,要求日后外出时须接受更严格的管束措施,例如必须配戴口罩。

同日晚上,渔护署发出书面回复,确认狗主已签署同意书将管养权交予署方,当局将为“拉里”进行性情评估,以决定最合适的后续处理方案。

另外,署方根据《危险狗只规例》(第167D章),控告狗主伍瑞庭没有妥善管控大型狗只,并正跟进根据《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169章)加控其他控罪。署方指,伍涉嫌在今年7月和8月期间,至少两次未有按照法例要求在公众地方稳妥地牵引其狗只,而该狗只分别袭击3只狗只,导致2死1伤。

被告伍瑞庭。(叶志明摄)

8月20日:狗主出庭 未回应是否取消弃养

本周四(8月20日),案件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狗主伍瑞庭被控告两项“容受大型狗只进入或留在公众地方”罪,今早(20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准以3,000元现金保释,案件押后至10月29日再讯。其他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开香港、不得接触控方证人及须在报称地址居住。相关控罪最高刑罚入狱3个月。

狗主身穿绿色衫、白色短裤、戴黑色鸭舌帽及黑色口罩。他离开法庭时,大批传媒上前追访,询问他是否取消弃养“拉里”等多条问题,惟狗主全程一言不发,默默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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