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鼓岭狗咬死人|动保界指界定混种狗监管模糊 兽医靠目测易偏差
打鼓岭周四(20日)晚发生狗只咬死人事件,渔护署署长黎坚明今日(21日)证实,涉事狗只相信是混有格斗犬血统,但为何其芯片显示为“唐狗”,则仍有待调查。
有动保组织人士表示,目前登记狗只程序由注册兽医把关,主要从狗只的外貌特征,以目测判断其品种,难免会出现偏差。尤其界定“混种狗”存在客观难度,例如唐狗属于混种犬,若狗只基因混杂了斗牛㹴或其他品种,兽医难以单凭外观精准判断其品种比例,亦无硬性规定须列明混种比例。兽医若将相关狗只登记为“混种狗”,在技术及法例上均符合现行程序,但亦反映出法例对混种狗只的监管边界较为模糊。
打鼓岭坪洋村周四晚(20日)发生的狗只咬死人事件,渔护署署长黎坚明今日(21日)证实,涉事狗只相信是混有格斗犬血统,并非一般唐狗,但其芯片为何会显示为唐狗,则仍有待了解。
狗只领牌靠兽医把关 单凭外型特征目测辨别品种易有偏差
根据狂犬病规例的规定,所有年满5个月大或以上的狗只,必须植入微型芯片、接种狂犬病疫苗并申领狗只牌照。渔护署网页资料显示,狗主有数个途径申领狗牌,包括到署方的分区动物管理中心、防疫注射及发牌站;任何获认可的私人兽医诊所;爱护动物协会中心。
动保组织“毛守救援”Kent表示,领牌、芯片、打针是“一条龙”,以向私人兽医申请为例,兽医会协助将所有文件、报告等交予渔护署,渔护署批核后,再将牌照交予兽医给狗主。据他所知,渔护署如未见过申领牌照的狗只,只能靠兽医把关。
不过,他指无论是渔护署兽医或私人诊所兽医,现时都是依靠“目测”辨别狗只品种,虽然现时有基因检测技术,可以更清楚明辨品种,但“冇人会验DNA”,当中牵涉时间及金钱,亦必须得到狗主同意。
Kent认为,目测必定有偏差,故负责的兽医经验十分重要,如不确定便要更多专业兽医协助判断。若兽医怀疑狗只有格斗犬成份而不予发牌,狗主不满决定欲推翻,可自行带狗只前往私家公司,花费数千元进行DNA基因检测以确认品种,报告会列明品种所占的百分比。
混种狗与唐狗英文同为Mongrel
Kent又透露,其实只要狗只并非百分百纯种狗,登记资料很多时会被定义为混种/混血/杂种狗,亦泛指唐狗,英文名同为“Mongrel”,而且每只混种狗的比例不一样,如没有验DNA,无法确定品种所占的百分比。
至于渔护署署长黎坚明今日会见传媒时表明,混有格斗犬血统的狗只,在法例上仍会将其归类为格斗犬。Kent称,现存的持牌格斗犬必须有来源纸、血统等资料严格规管,如再发牌亦一样,如按照黎署长说法,他认为署方须调查清楚为何芯片上会显示为唐狗,同时在发牌上加强监管。
目前法例已将4种特定犬种列为“格斗狗只”,包括比特斗牛㹴、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和日本土佐犬,以及这些品种的混种狗。据了解,渔护署辖下动物管理中心,曾向兽医发出电邮,建议将原本就是混种的唐狗写为“Mongrel”,如非必要尽量避免将狗只品种写为混种犬,唐狗即视原本就是混种犬的唐狗为一个品种因此容易造成混淆。
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NPV)创办人麦志豪亦称,现时兽医主要从狗只外貌特征判断其品种,较少进行DNA基因测试,依靠医兽凭其专业和经验作出判断。若兽医未有如实辨识或申报法定危险狗只,发放相关证书的兽医可能需承担法律及专业责任。
麦志豪指难凭外表判断混种狗品种比例 兽医笼统列混种仍符程序
不过,麦志豪说在实际操作上,界定“混种狗”存在客观难度,如唐狗本身属于混种犬只,若狗只基因混杂了斗牛㹴或其他品种,兽医难以单凭外观精确判断其品种比例。因此,兽医若将相关狗只登记为“混种狗”,在技术及法例上均符合现行程序,但亦反映出法例对混种狗只的监管边界较为模糊。
至于现时是否有科学方法精确鉴定狗只品种,麦志豪表示,技术上确实可以透过抽取DNA样本进行基因鉴定,但极少狗主会采取此做法,早年的宠物市场相对规范,纯种狗只普遍附有完整的出生证明(出世纸),能清楚追溯至父系与母系的家族谱系,故售价较昂贵。过去十多年市场风气改变,不少狗只源自私人繁殖,缺乏正规纪录与出生证明,市场普遍单凭狗只外貌特征作粗略判断。
麦志豪续指,若要准确厘清狗只的品种比例,除非狗主极为坚持进行基因检测,否则最标准且符合法律效益的做法,是尊重并采纳兽医的专业评估。为改善执法及监管效能,麦志豪建议政府考虑调整指引,提高危险狗只的定义门槛,杜绝任何灰色地带。
麦志豪补充说,除了品种界定外,制度层面亦应尽快落实“谨慎责任”相关法例,若明确立法规定狗主的照顾责任,狗主如未有妥善牵引狗只或佩戴口罩,即属违法。他认为此举能有效督促狗主严格遵守安全指引,亦可避免有人只视养狗为兴趣,忽略其所需负的责任,即使为狗主饲养狗只增加难度,但可使动物得到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