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鼓岭狗咬死人.航拍直击|万呎平房狗酒店 设太阳能板有大草坪
打鼓岭坪洋村昨日(20日)发生一宗怀疑狗只咬死人惨剧,33岁狗酒店女负责人多处受伤丧命。现场是坪洋村一个单层平房,面积逾10,000呎,围网内至少有三幢单层建筑物,与及一个篮球场大小的草坪。
狗酒店四周有围板和铁丝网,从高空航拍可见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L形的单层铁皮屋、第二部分是装有太阳板的平房、第三部分是草地。
今日(21日)下午1时左右,两女一男返回狗酒店,他们拿来物件,逗留约半小时,带走两只狗离开,其间没有回应记者提问。
现场持牌宠物酒店 女死者为董事股东
案发地点位于打鼓岭坪洋村111号Pawsgate Pet Limited 毛系宠物有限公司,公司在上址经营毛界限宠物酒店及犬只训练学院,公司已于渔农自然护理署登记为持牌动物寄养所。现场设有室内办公室、设有12个笼的犬舍及一片大草坪。据知,警方检查现场后,并无发现任何搜掠或损毁痕迹。
公司地址原本属于其他动保机构,翻查公司社交平台专页,标榜“过万呎狗狗乐园”、“1000呎室内家居布置空间”、“4500呎大草地”等,提供犬只寄宿训练、犬只社交课程、犬只上门训练、宠物寄宿日托等服务。专页管理员表示自己有“10年犬只训练经验”、“20年动物义工经验”。
女死者热爱狗只 积极助养残疾老狗
女死者姓黄,33岁,洋名Jojo,是上述公司拥有人及持牌人,暂未发现有和驯犬相关的专业资格。据了解,她与一名41岁张姓男子合伙人及狗只训练员共同于2026年1月开张及营运公司。而根据查册,公司早于2025年4月13日已注册成立,黄为董事及股东,另一张姓男子亦为股东。
《香港01》翻查其社交媒体发现,Jojo生前爱心满满,不仅创办多元宠物事业,更积极助养残疾老狗、推广宠物急救知识;而她生前最后一篇帖文是本周三(19日),内容是与爱犬共度七夕。
咬死人狗只原是车场狗 结业后义工接手助寻家
至于今次咬死人的狗只,为一只1岁4个月大的啡色混种狗只,雄性,1.5米长、1米高、重约30公斤,尚未进行绝育手术,体内已植入芯片。警方昨日提供的资料显示为混种唐狗,据悉是其芯片登记的资料。至于有网上流传该犬名为“太阳”,怀疑有美国恶霸犬或比特斗牛㹴血统,《香港01》正向渔护署核实。
消息指,该狗只原本属于落马洲路“一心停车场”饲养的流浪狗。今年4月,停车场结业后,狗只由一名李姓狗义工及一间狗舍接手暂时照顾。直到8月11日,义工自费将该狗只带至毛界限宠物酒店寄养,希望为其寻找新主人,不料寄养仅10天便发生夺命惨剧。
狗拒入笼狂噬女死者1分钟
据现场闭路电视动态侦测画面显示,案发当日(8月20日)下午2时,黄女从室内办公室走出草坪,喂饲该狗只,约6分钟后,黄女试图将狗只放入犬舍笼中,惟狗只极力拒绝并激烈挣扎。黄女随即跌倒在地,狗只发狂发动攻击并疯狂撕咬。黄女与狗只随后一同挣扎走出犬舍外草坪,最终倒卧草地上不再动弹。初步未见女负责人曾对狗只作出任何具刺激性行为。当时除了施袭狗只外,旁边另外有6只狗,但均已入笼。
同日下午3时50分,张姓合伙人透过远端查看公司摄录机,发现黄女倒卧草坪。张男多次致电黄女手机均无人接听,通知一名关姓友人驾车赶回现场,友人报警求助。警方及救护人员接报抵达后进入草坪,证实黄女已无生命迹象。
女死者伤势严重 多处撕裂及穿刺伤口
黄女身上留有大量严重撕裂及穿刺伤口,主要集中于头部与颈部等致命部位,伤势包括头皮撕裂伤、左前侧颈部撕裂伤、颈部后方有由犬只牙齿造成之穿刺伤及撕裂伤、右前臂三处穿刺伤及一处裂伤,以及左肩撕裂伤。据悉,警方初步推断死者因犬只咬伤致死,确切致命伤仍待解剖验尸厘清。今日(21日),死者约20多名亲友到殓房认尸,众人神情哀恸。
涉案狗只由渔护署带走隔离观察
渔农自然护理署人员事后已将涉案的30公斤混种犬只带走并进行隔离观察。根据芯片纪录资料显示,该狗只过往并无任何袭击或咬人的记录。至于寄养所内其余狗只,已全部安全归还予相关主人。
警方表示,鉴于案情严重,案件交由边界警区重案组跟进。警方会作出全面调查,包括有否任何违规或疏忽等地方,“希望能够还原事实嘅真相,还死者一个公道。”
33年内仅3宗狗咬死人 比特斗牛㹴属“格斗狗只”
翻查资料,本港极少发生狗只咬死人事故,33年内记录在案的致命个案仅有三宗。对上两宗分别发生在1994及1996年,8岁女童被村内恶犬咬毙、7个月大女婴被自家养的斗牛㹴咬死,触发政府修例规管狗只。
该规例确立三大类别狗只的管制,包括“格斗狗只”、“已知危险狗只”、“大型狗只”。格斗狗只中,比特斗牛㹴、阿根庭杜告狗、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及该四个品种的混种狗只均属于格斗狗只,法例禁止输入及繁殖,现存狗只必须绝育,公众地方必须戴口罩及牵短绳,并佩戴特定颈圈。
狗只在没有以任何形式被激怒的情况下,袭击人或其他受饲养的动物,令其严重受伤或死亡,则可被裁判官判为“已知危险狗只”,可颁令强制绝育、配戴特别颈圈、公众地方必须配戴口罩及短绳。
体重20公斤或以上的狗只则被定为“大型狗只”,在公众地方,包括建筑物的公用部分如电梯及大堂等,必须以不超过2米的狗绳牵引。
若涉案狗只有比特斗牛㹴血统,即为“格斗狗只”,应受到严格规管,以保障公众安全。若只是混种唐狗,因重约30公斤,但无任何袭击或咬人的记录,被定为“大型狗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