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机场检$13万私烟 28岁男旅客被捕 判囚4个月罚款$1000
海关表示,一名入境男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昨日(2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4个月和罚款1,000元。
关员8月19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28岁抵港内地男旅客,并在其携带的个人行李内共检获2.9万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13万元,应课税值约9.5万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图为案中私烟。(海关提供)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未完税香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