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荃湾引水道拖绳放狗 爱犬遭3无系绳犬咬伤 涉事狗主不顾而去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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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湾有网民放狗时,怀疑被其他有人饲养的狗咬伤,施袭狗的狗主事后更不顾而去,拒绝留下联络资料等。发帖网民指会带爱犬看兽医,并称将会报警处理。警方确认接获相关报案;渔护署则回复《香港01》查询表示,接获警方转介有关个案,已随即联络受伤狗只的畜养人以索取资料作进一步调查。如有足够证据证明相关人士违反法例,该署会提出检控。

帖主指,右方为管有犬只的女子;左方为帖主家人。帖主的狗一直戴有狗带及颈圈。(图片来源:fb“荃威花园业主及住户交流区 Allway Gardens”/Terrence Chan)

事发现场为荃湾荃威花园附近的大榄涌引水道。帖主于今日(25日)上午在社交媒体的荃威花园住户群组发帖,指今早9时半左右,其家人牵著狗绳,带同爱犬到引水道、近荃湾花园P座楼梯位放狗。

其间,帖主家人遇见一名女子带同4只没有牵绳、或无戴狗带的狗,包括3只黑色中大型犬、及1只棕色小型犬。帖主指,3只黑色中大型犬,突然冲前攻击其狗只,导致其狗只头部多处严重受伤。事发后,该名女子拒绝提供任何联络电话,并“随即带同所有狗只匆忙逃离现场”,拒绝配合报案及后续处理。

帖文内续道,据了解,该名女子已非第一次在附近未有妥善管理狗只,今次更造成实质伤害。是以,帖主称会于下午,带同所有证据及兽医报告到警署报案。帖主呼吁荃湾或区内街坊,如得悉涉案狗主资料,可联络帖主。

帖文中附上多张被咬狗只的伤势。(图片来源:fb“荃威花园业主及住户交流区 Allway Gardens”/Terrence Chan)

有街坊留言建议帖主,“报警、报渔护署、post threads,保留所有睇兽医单据民事诉讼佢”;亦有人直言应该“即场报警,揾渔护署处理,不论大小狗只主人必须确保狗只受控,就算细狗如有攻击性确保配戴狗带,口罩免伤及无辜,否则一样被检控。”帖主则回应指,因“家人当时较担心犬只伤势,加上未有经验处理类似事件,因此家人见对方逃离后,未有当场报警”。

警方表示,于8月25日下午接获一名女子报案,指其狗只在荃湾大榄涌引水道怀疑被另外4只狗袭击,其狗只头部受伤。人员经初步调查,案件列作“动物咬噬”,已转交渔护署跟进。

据了解,事发时一名65岁姓彭女子带同9岁玛莲莱犬外出散步,当彭女准备回家时,遇到一名女子带同数只狗,突然对方其中几只大型黑色狗只袭击彭女的狗只,导致其狗只眼、口及头部擦伤。涉事女子所有狗只均无系狗绳及无戴口罩,且拒绝提供个人资料,并离开现场。案件暂无人被捕,并已通知渔护署。

渔护署指出,根据《狂犬病条例》(第421章)第23条,狗只在公众地方时或在其他地方而按常理可预料狗只会游荡至公众地方时,必须以狗带牵引或以其他方式妥善控制。任何人如违反上述法例,可被判处罚款1万元。

此外,根据《危险狗只规例》(第167D章)第9条规定,体重达20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只在公众地方,须以长度不超逾2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任何人如违反有关规定,可被判处罚款2.5万元及监禁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