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深水埗桂林街扫黄 拘3泰籍女涉违反逗留条件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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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今日(26日)在区内,展开代号“凌翼”的执法行动,以打击非法卖淫活动。其间人员于桂林街,拘捕3名持护照入境的泰籍女子(23至45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并检获润滑剂、安全套及一次性毛巾等。所有被捕人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行动仍在进行中。

警员于桂林街拘捕3名的泰籍女子,年龄介乎23至45岁,涉嫌“违反逗留条件”。(警方提供)

根据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条例》第38AA条,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绝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另外,雇主若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而该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元及监禁10年。

深水埗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今日(26日)在区内展开代号“凌翼”的执法行动,以打击非法卖淫活动。(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