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洲入境妇T恤内有古怪 海关揭胸腰缠多包私烟 判囚4周兼罚款
海关人员于上周六(10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截查一名55岁抵港本地女旅客时,在其身上检获381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1,900元,应课税值约1,260元。
该名旅客随即被捕,她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条例》),今日(12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4星期及罚款1,000元。海关提供图片可见,被捕妇人将私烟藏于胸口及腰间,并以上衣遮盖。
海关提供图片可见,被捕妇人将私烟藏于胸口及腰间,并以上衣遮盖。(海关提供)
海关提供图片可见,被捕妇人将私烟藏于胸口及腰间,并以上衣遮盖。(海关提供)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