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易付|金管局︰现阶段做好二手住宅物业 未有时间表推至一手

撰文: 顾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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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及银行公会今日(2月5日)联同香港律师会及地产代理监管局公布,“置易付”物业交易支付安排将由2026年2月28 日起,扩展至香港的二手住宅物业买卖。而早于2022年11月首阶段推出住宅物业转按,去年下半年高达70至80%合资格转按交易均采用“置易付”。

第二阶段扩展未涵盖涉及特别程序物业买卖

不过,该次第二阶段的扩展未涵盖涉及特别程序的物业买卖,包括香港商业物业买卖及一手住宅买卖,未补地价的资助房屋,以及物业除银行一按外有其他转让限制或产权负担。

金管局助理总裁(银行操守)区毓麟表示,现阶段“置易付”会先做好属市场主流且简单直接的二手住宅物业交易,会循序渐进及按部就班推动相关工作,暂未有时间表去推出第三阶段,或涵盖上述特别程序的物业买卖。

“置易付”物业交易支付安排将由2026年2月28 日起,扩展至香港的二手住宅物业买卖。(资料图片)

二手楼占住宅交易比达六七成

对于未有涵盖一手住宅楼,其实去年住宅楼宇买卖中,二手住宅楼占比达六七成,高于一手楼余下的约三成。而一手住宅楼涉及的楼花按揭等,在交易流程及合同法律条文等,均与二手楼不同。至于商业物业买卖,相较住宅品种更多,包括办公室、商舖及工业楼等,故现阶段未有涵盖。

要使用“置易付”需要符合主要条件,包括香港而是物业买卖(包括住宅大厦车位)的纯现金交易,买卖双方必须为个人或于香港注册的物业控股公司,物业无多于一项按揭也没有转让限制,买方会从提供按揭服务的香港银行获取以港元计价的按揭贷款,以及卖方于提供按揭服务的香港银行持有港元银行户口。

物业成交日期前8个工作天或之前通知银行即可更改支付安排

在详细安排方面,买卖双方按意愿通知地产代理,于临时买卖合约中加入“置易付”条款,在物业买卖成交日期前的8个工作天或之前通知银行,即可更改支付安排,不会影响物业成交。“置易付”采用稳定运作多年并达国际水平之港元即时支付结算系统(CHATS)避免结算及支付风险。

买家的按揭款项经银行直接到帐至卖家银行,确认后由卖家银行即时转帐至卖家的指定户口,卖家最快可同日收到卖楼款项。而买卖流程维持由地产代理及律师提供专业咨询服务,银行则继续向买卖双方提供按揭贷款、赎回及转帐服务,确保物业买卖交易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