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哲研究所|论香港五年规划之四:香港构造改革论

撰文: 思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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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哲研究所专栏|梁明德、李冠儒

此前系列论香港五年规划的文章中,笔者阐述了1970年代末港英政府经济计划与福利改革未果留下来的烂摊子。此后,自由放任主义被神化,经济计划被污名化,许多港人充当一辈子的楼奴,在股市中载浮载沉。学术上,我们称之为被制度所“异化”,意思简单来说就是“作茧自缚”。笔者也一直强调,资本主义不等于自由放任主义、计划主义 (Planism) 不等于是社会主义。打破这个迷思,我们就可以在资本主义框架不变的情况下,进行“构造改革” (Structural Reform,一般译作“结构性改革”),目标是建立“有协调、有规划、有社会责任的资本主义”。

有人说,中央早已将香港定位为国际金融中心、国际创科中心等,而香港的五年规划也只需要对接国内“十五五”相应的部分,这实在是眼光狭隘的提法。香港是800万人的家,健康的、保障本地人的就业情况,以及可持续的经济运行模式,无疑是社会稳定的保证,所以不可以过度依赖个别关键行业,否则香港缺少实业基础的弱点无法被填补。市民也要吸收近年政治动荡的教训,学会向当局合宪、合法、合理地提出自己的需求,“顺法争取”。金融泡沫过后许多市民深受其害,在过去40多年间已经多次发生。创科、优质国际教育等方向确实给了香港更多为祖国服务的空间,而与两者相结合的便是“引进海外创科人才”这一巨大优势。但只有当香港拥有足够的、更多的硬产业而非仅是软产业,我们才具有吸引外资和人才的环境。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诚如特首李家超所言,就必须好好利用五年规划来解决一些长期困扰的经济结构和民生问题。

香港为何亟需学习社会协同主义与结构性改革论?

计划经济的思想元祖是“国家社会主义” (State Socialism)。其提出者是“全德工人联合会”(ADAV)创办人拉萨尔(Ferdinand Lassalle)。与日后以实行计划经济著称的苏共、中共不同,拉萨尔反对暴力阶级斗争,但认为有所谓“工资铁律”(Iron Law of Wages),即劳动者的工资必然下调到仅可允许其生存的微薄水平。为此,劳动者必须团结,组成合作社联网,并与提倡理性进步的国家合作,阻止资本剥削导致生活恶化。ADAV是德国社会民主党前身组织之一,拉萨尔派在党内一直具有影响力,与提倡革命论的马克思主义者分庭抗礼。二战后,属于中左派思想的国家社会主义,演变为民主社会主义。今日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则在1959年正式宣布放弃马克思主义。

拉萨尔派的主张,其根本是相信国家是一股理性进步的力量,官僚阶层的自我革新非常重要。在香港,由于有国安法等维护宪制秩序,劳动者进行非和平阶级斗争路线并不可取。既有所谓“新时代,新工运”,理论上当局更应自觉启动改革,统合劳方代表,多邀请蓝领白领为规划出谋划策。蓝领白领劳动者的代表,也应该勇于争取政府的合宪、合法、合理革新,并积极响应政府的咨询。已故香港左翼经济学家曾澍基提倡的“改良的资本主义”虽未于回归前实现,以对接内地社会主义,但考虑到国家希望于2049年 (建国百周年) 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我们亟需解决深层次矛盾,再寻求对接。

具体来说,香港的经济系统属于所谓“无序资本主义”(anarchic capitalism):观望态度导致供求不相称,又或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造成意想不到的连锁问题。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央自2003年在非典型肺炎公共卫生危机后,为协助香港加快经济复苏,而开放自由行。这本应是好事,可自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以来,有越来越多水货客在港购买奶粉,虽然短暂刺激了本地消费,可是一般市民感受不到发展的好处。租金上升以后,小商户却长期反而被迫在生存边沿挣扎,反而扩大了贫富悬殊。青年创业难度过高,有一部分港人日趋仇富、仇视成功者、仇视内地人。

若要使香港经济体系逐步变得有序,即所谓 “有协调的市场经济” (Coordinated market economy),就要在经济计划中体现政府的社会责任,要在规划中向公众展现出规划如何能向社会分配更多红利,使市民有“获得感”和“能动性”,使经济体制更体现“关爱精神”,消除各阶层的无力感和异化。国内的说法是:超脱“姓社还是姓资”的讨论,展现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气魄。

虽然上面的说法很“内地”,但实际上这是一种国际社会的基本向往。二战后的西方和日本民主社会主义,经常包含所谓“社会协同主义”(Social Corporatism),即政府积极招揽由社会各界自由推举的代表,进行协商,并鼓励各行业的合作化。这里的关键是如何设计协商机关。另外,意大利共产党和日本社会党,在1960年代都提出通过议会政治、经济计划、土地改革、提倡合作社和劳工参与企业管理等措施,而和平演化至民主社会主义的“结构性改革”。必须指出,实行“结构性改革”只是一个阶段,并不等同社会主义。但有规划的资本主义,必须突破新自由主义框框,摒弃自由放任,特别是放弃追逐自由度排名。当局应在审议过程中包含社会各界代表,强调制定计划的制度及数据健全的重要性,并逐步建立充分专业的技术官僚队伍。

以下笔者提出,在香港实现“结构性改革”的“四化方针”:经济社会化、规划体制化、基层合作化、官民革新化。只有在政府和民意代表同心同德、相互砥砺共同革新进步下,“结构性改革”才能实现。

经济社会化

既然提及计划主义,大家不妨探讨一些可能性,例如香港有没有可能实现“所有制改革”,使经济得以从私有垄断变得更“社会化”。举例来说,香港的经济学界可以研究,将主要生产模式从“少数大型寡头资本压倒大量小商户”的局面,过渡到“规模经济生产 + 以私营资本为主的混合所有制”的可能性。又比如:特区政府有没有可能,联合小商户组建合作社,为其建立规模经济;同时积极发挥“天使投资者”角色,以提供救援和创业资金入股(而不是纯粹派钱给)大小企业,并且与它们达成规划协定(Planning agreements),使之更好地纳入到香港特区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内。

道理很简单:寡头大型资本才达到资本运用的最高效率,所以应在不改变其垄断地位情况下,将寡头资本大型企业逐步改革为混合所有制:私有资本为主、“市民资本”/“公有资本”为辅。另一边厢,在企业管治方面,香港青年经常抱怨香港的阶级流动性较差,政府其实完全可以考虑战后西德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允许职工选举部分公司董事,增进白领实现阶级跃升的可能。

香港以往也有许多派消费券的讨论,但其实在混合所有制下社会化的“市民资本”不必体现在全民摊派股份等,而是可以参考新加坡等国家的先进经验,成立“中央公积金局”,作为控股机关进行投资,入股大型垄断资本企业,即经济制高点(Commanding heights of the economy:市场占有率最高、能设置价格的银行和控股公司),获得其红利,并参与营运决定,使市民资本能得益于与私有资本合作,这样市民其实能够获益之余也更有参与感。

特区政府也完全可以考虑对港铁等“半官方”企业率先改革,由政府持股改为中央公积金持股,有利于政府进行总体规划。“中央公积金”要积极参与建设私营项目,扩大公私营合作项目,并加大投资于纯公营投资项目,这不一定要彻底取代现有强积金;理论上可两者并行。基金的一部份投资也可以外包给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于定期存款、股票债券等,促成公积金上的“官商两利”。

规划体制化

当然,上述政策实行的前提是政府的公众咨询必须到位,否则可能犯下类似垃圾征费与安全带罚款等低层次失误。1998年金融风暴下的楼市暴跌,本是国际炒家所造成,却被某些份子恶意归罪于董建华的“八万五”房屋政策;加上2003年七一游行后,声势浩大的23条立法被动撤回,港府自此陷入弱势。但现在香港已经决意“由乱转治”,也明确了行政主导,所以在经济上有充分条件,可以尝试走向“大政府引导大市场”、“协商型指标式规划”。为此,政府要打造的规划部门,应该成为供需两方的协商平台,综合意见,包括官方民间机构的经济调查结果,以制定长远供求规划,积极引导私营资本,筹划各类产业长远发展,防止私人投机囤积和围标。

内地的五年规划与发展经验已经充分证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不仅应该关注GDP增长,内地方面也曾因为提拔官员时“唯GDP论”而忽视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日本其实也一样,曾经也因为过于强调经济发展而出现大量水银中毒等“公害”(污染) 事件。香港同样可以利用“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的增长和“坚尼系数”的降低为指标,在规划层面体现更炽烈的“共同富裕”精神,同时向市民解释特区政府如何调配协调各项社会生产和投资,将生活质量的改善可视化。

参考二战后法国的“计划总署” 和日、韩的“经济企划厅/院”制度,香港应该设立高阶级的“社会经济规划总署”,制定总体规划。该署应派员到中央规划制定机关,例如“国家发改委”进行交流。各部门应派代表共同组成社会经济规划总署,主要应是中央公积金局、发展局和金管局等技术官僚较多的部门。2020年代的今天,规划者更可以利用AI和大数据,进行一些传统型计划经济体难以办到的严谨数字分析和走势推测。《社会经济发展五年规划》执行单位包括所有政府部门,对福利、医疗、警政等各方面设置发展和“解决问题”的效绩目标。例如近期香港社会有一些觉得公共医疗成本上升是“劫贫济富”的声音,以及表示内地与香港的生物和药物等标准相互不匹配等,这类问题就应该用规划的方式,实事求是地进行回应。

规划虽然理论上如同《施政报告》一般无须立法会通过,但并不是施政报告,就如同内地方面五年规划与政府报告是相关但实际上分开一样——而绝对不可以是《施政报告》的叠加。五年规划比《施政报告》更需要倾听不同专家及市民的声音。有见及此,“规划总署”应设各行业审议会,由各行业劳资双方与政府代表,直接讨论运行情况,磋商发展前景和长期规划,促成社会各阶层之间达至妥协。总署下设与金管局合作的“经济调查局”,向社会定期发布预测、规划的《经济白皮书》,以明确目标、稳定人心、引导市场,如此,即便将来立法会出现更多针对特定政策的反对声音,至少大家依然有基本共识,能够以“五光十色”的姿态为市民、为香港、为祖国排忧解难。

基层合作化

社会经济规划,很应该体现政府的“关爱”精神。“关爱队”整合零散资源当然重要,但其实只是一个开端,从长其实一定离不开“合作化”,要激励基层进行“自救”。欧美的常用手段是低息、审批简易“微型信贷” (microcredit),或为中小企提供消费券;也可以仿效意大利《马可拉法》 (Marcora Law),该法规定失业者共同举办合作社,可获预付数年失业救济,使他们成为自雇者。当然,这就涉及监管机构派员查帐、教导营运、提供技术培训等,一部份可以由社福机构担当。

但中国内地、日本等亚太地区的合作化经验其实也非常值得参考,至少有三种形态可供参考:1. 小商户内部职工的合作化;2. 商户之间的合作化,形成生产、信用合作社,达到规模经济 (scale economy) 的扩大,提供更高的定价能力、规模经济和金融支持,节省租金和人力成本;3. 社会总体的合作化,即“日本生活协同组合连合会” (生协) 模式。个人成为合作社员,香港“总协”允许地区“生协”、专业人士“生协”、学校“生协”等组织加盟。

其实习近平主席最近也有重申、提倡以供销社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点方法。针对现时本港超级市场价格高昂的弊端和控制物价的需要,生协下应设大型超市和直通国内生产基地及本地农户的供销机关,发展产品、采购和物流,为低收入市民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各方不应该因为听起来像社会主义就觉得香港不应该尝试。一个证据就是:日本就成功做了这样的尝试。也因此,1978年访日的中国国家经济委员会成员,便被日本政府经济官员告知“日本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社会主义国家”,而笔者所认识的数位早稻田大学的教授,也经常笑言觉得日本很“社会主义”。

客观上,日本“生协”模式,确实能够回应“十五五”中很多关于照顾“银发经济”的提倡,而日本因为较早面对人口老化的挑战,所以已经有颇为丰富的经验,例如可以提供熟食送到独居老人和病患家中。这可以舒缓安老院的名额压力,并增进老年人和病患者的生活素质。另外,考虑到民间长期要求“医药分家”,应考虑设置社区医院和社区药房,提供价格低廉的医药品。合作化了的基层经济,将可以一站式地整合资源和提供服务,将基层经济和社会福利更有效地整合到社会经济的总体规划内,使之更能评估和引导社会方方面面的发展。

官民革新化

至于“官民革新化”,笔者已经在前文《论香港五年规划之三:中外培养“规划思维”的经验》叙述过大概。没有优秀的执行者及培养机制,再好的制度也徒然。培训人才和引入长远规划思维刻不容缓,且应该作为一个重点被包含在香港首次五年规划中。我们其实很清楚有关论点或许会被部分学者认为过于冒进,但我们当然欢迎社会各方斧正我们的观点,亦乐于回答各方的质疑。事到这个阶段,其实需要香港社会各界更多的参与,多多发挥想象力,香港未来才能越来越好。

作者梁明德是“思哲研究所”特约撰稿人,香港理工大学博士后研究员;作者李冠儒是“思哲研究所”青年事务教育总监。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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