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湿地沦工厂化养殖场 01揭发后即拆 违法者渔护署资助照批
《香港01》在3月揭发有人涉非法霸占4.3公顷国际拉姆萨尔湿地公约中的三宝树湿地保育公园官地,改建成“工厂化”养殖场。记者在报道发布一星期后重返现场,有工人正运走巨型隔水布,12个圆形养虾池已拆除。
涉事的4.3公顷渔塘有两个养殖场登记,其中一个登记获得“渔业持续发展基金”五万元设备资助。养殖场登记或基金申请资格,均须有地权或土地使用权,但地政总署明确指出该块渔塘无任何出租纪录,即登记人不符资格,霸地却获取资助。
渔护署无回应渔业基金有否成为资助霸地者的漏洞,只称基金无区分渔户在官地或私人地上进行,旨在资助渔户提升设备,推动可持续发展。署方回复记者查询后,列明养殖场登记“申请资格”的官方文件从渔护署官网下架。
《香港01》在3月揭发香港新界养鱼协进会副事理长蔡伟清的公司,涉嫌非法霸占4.3公顷国际拉姆萨尔湿地公约中的三宝树湿地保育公园建议范围的政府土地,将渔塘改建成“工厂化”养殖场。天文台前台长林超英看过报道后,建议政府围封渔塘追究责任。
12圆形养虾池已拆除
记者在报道发布一星期后重返现场,12个圆形养虾池已经拆除,变回一个大渔塘。有工人正在用夹斗车,夹走相邻跑道养殖场的六块巨型隔水布,期间司机驾走载满隔水布的夹斗车,塘壆位置仍然摆有多块巨型隔水布,另一边塘壆的货柜都已搬走。
涉非法霸地的蔡伟清及其拍档王津德,当时跟记者说用300多万元“买下”渔护署的“养殖场登记”,声称可以取得资助,日后政府收地亦可取得“青苗费”作补偿。
养殖场登记人曾获五万元资助
但非法霸占政府土地破坏生态,是否真的可以得到公帑资助或补偿?渔护署称该块4.3公顷渔塘有两个登记养殖场,署方最后收到更新登记人资料,分别为2021年9月及2024年5月,其中一个养殖场登记人曾申请“渔业持续发展基金”的渔业设备提升项目,包括制冰机、增氧机及鱼艇等设备获资助5万元,但渔护署称获批的资助与最近报道所提及的操作无关;另一名养殖场登记人无申请资助的纪录。渔护署称未获当事人同意,无法披露两名登记人名称。
翻查“渔业持续发展基金”的获批项目,有三间公司获批渔业设备提升项目,包括香港新界养鱼协进会、盈晞有限公司及新渔有限公司,当中香港新界养鱼协进会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为115名塘鱼养殖渔民申请资助,获批约395万元,即平均每名渔民取得约3.4万元。
养殖场登记要求有地权 渔护无回答为何批出登记
渔护署指的两个养殖场登记,是来自“本地塘鱼养殖场自愿登记计划”,申请资格列明申请人要取得相关地权或使用权。但根据地政总署明确表示,该块4.3公顷政府地并无出租纪录。究竟渔护署是凭什么文件批出这两个养殖场登记?
渔护回复后下架“申请资格”文件
渔护署无回复凭什么土地文件批出养殖场登记,只称计划纯属自愿性质。署方收集所得的资料,主要供参考及联络之用,向养殖户提供技术支援,协助业界提升管理水平及生产质素。记者获得渔护署回复后,发现“本地塘鱼养殖场自愿登记计划”的申请资格文件已下架。
渔业基金同样要求有地权
另外,非法霸地者又为何可取得“渔业持续发展基金”渔业设备提升项目的5万元资助?翻查申请文件,申请人须持有养殖场租赁协议、政府土地契约、为塘鱼养殖场经营者的声明或宣誓、或参与“优质养鱼场计划”/“本地塘鱼养殖场自愿登记计划”的纪录,但非法霸占者没有政府土地契约及租赁协议,只可透过“优质养鱼场计划”/“本地塘鱼养殖场自愿登记计划”登记申请,但两个计划都分别列明“须确保已拥有其养殖场所占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 及“要取得相关地权或使用权”,即非法霸地者不符合“渔业持续发展基金”的申请资格。
“养殖场登记”变合资格取资助
但是,由于渔护署疑涉违规承认涉事渔塘有“养殖场登记”,变相霸地者合资格申请“渔业持续发展基金”渔业设备提升项目的5万元资助。
渔护署无回复“渔业持续发展基金”有否成为资助霸地者的漏洞,只称基金下的渔业设备提升项目,无区分渔民在政府土地或私人土地上进行,只是旨在资助从事捕捞渔业及养殖业的渔民提升渔业设备,推动可持续发展。
无回应买卖登记权有否违法
对于有人以300多万元“转让”养殖场登记,渔护署称登记不授予任何土地使用权,署方的登记只供技术支援及联络之用,不涉及土地使用权或业权的法律转让,无回应买卖登记权有否违法。
若有人非法霸占三宝树湿地的政府地,日后政府最终收地,霸地者又可否获得青苗费补偿呢?地政总署无回答,但对于这次《香港01》揭发的湿地,地政总署称完成评估并确认资格后,可获发相关特惠津贴,包括青苗补偿。署方称青苗补偿金额是按受影响农作物的市值评估,与土地属私人或政府土地无关,而《香港01》揭发霸占的湿地个案,署方未接获青苗补偿申请,所以无发放任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