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林海山城先租后买月租十万 住户退租后被发展商追讨250万元
地产市场淡静,发展商近年推出“先租后买”方案吸客,容让买家先交租、再在指定时期内买楼,楼价可从租金扣回。但在大埔林海山城,至少两个案声称信代理指示,以为可靠写信退租,但之后被指违反合约,被发展商追讨违约金。
一对夫妇2024年2月,以“先租后买”形式,一手买入大埔林海山城的单位。住了大约半年不合心意,声称按地产经纪指示写信退租,被发展商入禀追收250多万元。连同已支付的租金,合共逾500万。这对夫妇并非唯一个案,2025年3月,林海山城发展商追收另一业主128万。有律师表示,租约有利发展商,称“纯粹租就不用租这地方”,提醒市民签约前要看清楚合约条款。
准业主“先租后买”入市 1200尺单位月租十万
大埔林海山城2022年5月落成,由希慎及香港兴业合作发展,成立了项目发展商“加锋有限公司”。2023年3月推出“先租后买”,即是有意买楼的准买家,可以选择先租楼,如果在39个月内买楼,之前所交的租金可于楼价扣除。
Steven是新移民港人,在香港工作、在深圳居住。2024年2月为了方便女儿读书,决定搬到香港。他看中林海山城一个1200呎、售1700万、望内园景的单位。
Steven随后签署了“先租后买”合约,列明租期42个月,年租119万、即月租10万,无退场机制。期间如果决定买楼,虽然首10个月买楼可完全扣回租价,Steven签约时,已支付了年租及订金共256万元。
入住半年欲退租 代理着写手写信
2024年5月Steven入住,住下来觉得单位偏远、采光不佳,不足半年就向地产代理投诉。Steven太太向地产代理了解,可否不要单位,并向代理了解有何后果:“他说应该还好吧,你就写一个退租说明。”
他们声称按代理指示,写信给发展商要求退租。不足一星期后,发展商以律师信回复,如要提前终止租约,必须赔租期余下的租金、差饷、地租、物业复原费及退租契等。
2025年发展商入禀,向Steven追收252多万,连同Steven已支付的租金达509万。之后,他们再向地产代理等发微信短讯等,就不获回应。
Steven太太说:“我们打电话发微信,他们都不理我们,我们就没人管了。”Steven认为地产代理,在销售时作不实陈述,而律师楼无向他解释清楚条款。律师楼随后发律师信反驳,认为Steven指控失实。
发展商入禀追另一业主128万
有另一“先租后买”准买家,同样住未够一年想迁出。在2025年曾在网上媒体,披露电话录音。地产代理说写三封信给发展商就可以搬,更不用理会律师信,又声称已与发展商沟通。
法庭纪录显示,发展商在2025年3月,追收另一业主128万。交易同样由中原地产处理。据了解这宗个案已和解。
差饷物业估价署文件显示,涉事单位年租值为28万,即月租2.3万元,与其租值相差约3.25倍。
律师:租约有利发展商 “纯粹租就不用租这地方”
专门处理物业买卖的律师谢天良称,租约有利发展商,租金昂贵并不“抵住”:“基本上发展商就是说,你最好就买,如果租完不买,相对上租金贵一点,因为出面租金好少去到七厘,都是两厘三厘四厘,只有旧楼才去到七、八厘。你纯粹租就不用租这地方,新楼给贵一点租是可以,但需否给到七厘呢?”
他说两年前本港楼市下行,发展商推出更多的付款计划,吸引人买楼。他提醒香港秉持合约法精神,最重要是看清楚付款条款。
中原地产否认代理曾作失实陈述
处理这宗买卖的是两名中原地产代理,《香港01》问过涉事的地产代理,为何会叫Steven写信。“他现时有些法庭程序,可问公司,我们答你不到。”
另一人则称没有空,无再接听记者电话。
中原地产发言人回应,否认地产代理曾作出失实陈述,称已解说清楚先租后买,在2025年1月亦安排过。Steven与发展商职员,就买卖物业事宜会面。
发展商称无提过租户书面申请便可解约
发展商“加锋”回应称“先租后买”计划是让买家考虑置业的方案,从没向任何地产代理或任何人,以口头或书面表达过租户可以透过书面方式,向业主提出申请便可获解约,并毋需履行合约条文。另外,个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回应。
地监局、销监局及消委会均收到投诉
地产代理监管局及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至今同样收到两宗林海山城先租后买投诉。地产代理监管局称不作评论,销售监管局则称正进行调查,如发现违例会严肃跟进。
消委会2023年至2026年6月收到三宗,“先租后买”或“先住后付”投诉。主要与楼宇执修或价格争议有关。消委会不评论个别个案,称律师及地产代理有责任提供准确资讯。消费者在签署任何文件前要细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