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中介3|两年批11万 指定劳务机构与艇仔互卸责 致剥削不断
“补充劳工优化计划”推出至今共批出约11万个输入外劳名额,但伴随而来的是多个不良中介剥削外劳,甚至令外劳变成黑工的个案。
虽然机制规定要由国家指定的劳务机构,办理外劳来港的手续,但第三方中介从中为雇主和劳工牵线获利,当中和劳务机构是否存在合作关系?立法会议员周小松认为情况或存在灰色地带,香港和内地部门应建立沟通机制,通报不寻常个案,劳工处如发现可疑情况亦应主动跟进,要求香港雇主解释。
优化计划出台两年 批近11万外劳名额
“补充劳工优化计划”推出不足三年,已批出11万个输入劳工名额。至2026年5月31日,7.4万人已获批签证,当中6.7万人已抵港。不过,计划推出以来不断有外劳被俗称“艇仔”的第三方中介剥削的个案,包括向劳工收取高昂中介费、要求每月从劳工薪金中分成、克扣退款。
2024年,劳福局局长孙玉菡在立法会回应议员质询时,指和内地商务部有密切合作,确保劳务公司在内地和香港的运作合规合法,“但机制无论我做得多严谨,如何加紧,始终也有人想走漏洞、打刷边球。”他接受《文汇报》访问时,曾呼吁劳工直接向指定劳务机构应征,确保过程符合两地法规,但有劳工称难以直接透过劳务机构找工作。
指定劳务企业与中介有无合作? 周小松:或有灰色地带
立法会议员周小松指,或较多人直接向指定劳务机构应征职位,竞争较大,反而中介可以提供到其他工作机会。
内地规定,14间指定劳务企业以外的公司,不可做涉港劳务业务。不过,《香港01》早前报道的内地中介“新力量”负责拉生意,再经指定劳务企业办手续,即使最后劳工无完成合约,劳务企业亦非直接向劳工退款,而是退予中介,结果中介拖延退款,劳工求助无门。
这样是否代表中介和指定劳务企业有合作?法律上又是否容许这种合作方式?周小松相信或有灰色地带,但香港政府难以干预到内地法律,只可加强对劳工的宣传教育。
两地发现不寻常现象应通报打击
周小松认为,如香港和内地部门建立通报机制,发现不寻常现象个案,有机会是违法现象,可通知内地部门留意,打击违法行为。
对于受内地中介“新力量”影响的内地劳工个案,有劳工被指示到非合约指明地点上班,被变“黑工”,及有外劳来港后发现工作范围与合约不同,周小松指有关部门在外劳来港后,应加强教育,拒绝违反合约和签证条件的要求。
记者接触到的内地劳工中,至少八人已获入境处批出工作签证,但签证上注明的香港公司却否认有请外劳。
雇主需要为每名外劳缴付约9000元的再培训征款,外劳才会获批签证,周小松形容事件奇怪、不太正常,指不能不排除雇主遇上突发情况,但过往很少见到有雇主获批外劳配额后不输入劳工。他认为,如香港雇主获批多个输入外劳名额后,有大量名额没有用尽,劳工处应主动跟进:“这种情况绝对不理想,我觉得劳工处见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该公司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