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观点|中共自我革命 下了多大重手?

撰文: 01主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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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中共二十届五中全会闭幕,一组罕见数据引发外界高度关注:按二十大选出的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人数计算,参会率不足75%;全会确认33人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递补10名中央委员,5名候补委员在递补时被“跳过”。尽管缺席或跳过并不必然牵涉违纪,但这组数字仍然非常直观地呼应了是次全会的主题——全面从严治党,以及中国共产党反复强调的中国特色政治的核心概念——自我革命。

毛邓等开出的治党药方

面对自身治理和反腐问题,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强烈的政治自觉。

1945年7月,延安窑洞中,面对黄炎培关于政权如何跳出“历史周期律”的尖锐提问,毛泽东给出了“让人民监督”的答案。1949年3月,中共中央迁往北平前夕,毛泽东将建国执政比作“进京赶考”,及后又告诫全党必须经受得住“糖衣炮弹”的考验。1952年2月,毛泽东处决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彰显建国执政之初的治吏决心,及后又不断通过政治运动整饬官僚主义,甚至错误发动“文化大革命”,冀以极端民粹运动解决问题。

1978年12月,邓小平推行“改革开放”,强调“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中纪委”被重新设立,陈云提出“党风”关乎党的生死存亡,正式将“反腐”提升为政权存续的核心命题。直到本世纪的头十年间,即使腐败问题严峻,但纪检机关仍然累计立案约132万件、处分近119万人,可见反腐机制始终维持着相当规模的运转。

习近平领导的自我革命

当然,真正“自我革命”式的大规模、高烈度反腐,始于2012年中共十八大。

十九大中纪委报告显示,十八大后五年间立案154.5万件、处分153.7万人,当中包括省军级及中管干部440人,总量直接超过此前十年的总和。十九大后的五年间,立案数量更是翻了一倍至306.6万件、处分299.2万人。二十大后五年间的高压态势未见放缓,年均立案数量由近60万件一路攀升至突破百万件,单是2025年立案的省部级以上干部就多达115人;踏入2026年,光是前三季度,立案数量再次冲上80万件,并处分了68万人。

这些数据意味,近五年的立案总量已全面超越上一个五年周期,而“关键少数”的查处密度更是创下新高,省部级高官落马年均过百,足见反腐烈度仍在加码。

军队无疑成为最能说明“反腐无禁区”的关键领域。现届中央军委当中,已有数名高级成员及多名将领相继受查。规模之大,不但印证官方将腐败视为“最大威胁”的判断,亦凸显出最高领导层敢于打破潜规则的政治意志。无可否认,2018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从“党员干部”扩展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统计母数的扩大确实在客观上推高了数字;但高级干部查处密度的攀升,显然离不开自上而下的政治决心。

如果只看人头,很容易把这场反腐误读为一场传统的政治运动,从而忽略这场革命的现代性。事实上,“人员惩治”和“制度重构”始终同步推进——十八大以来,中共合共制定修订逾两千部党内法规,并在国家层面推动《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核心立法;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也实现公权力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常态化,巡视巡察“回头看”,追逃追赃机制常态化,致力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制度框架。

中国执政党的历史答卷

若要理解这一整套动作的政治含义,必须回到“自我革命”这个概念本身。

中共将“自我革命”定位为跳出历史兴衰周期律的“第二个答案”。这项实践的根本难度在于“自我”——现代政治学中,多数政党和官僚体系的纠错动力,主要依赖外部制衡,诸如司法、反对党、媒体、选举等;而将净化机制内置于执政架构内部,由执政者自身对利益结构进行切割,如同要求同一体系兼具“手术对象”和“主刀医生”的双重角色。

中共实践表明,在特定体制和集中力量的推动之下,执政党确实能够激发出极强的内部纠错动能。然而,成绩单背后也浮现出深层挑战:即使长年高压反腐,立案数量和处分人数仍处高位,高级将领和省部级官员落马频仍。这固然说明反腐是长期持久战,但也揭示官僚体系当中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顽固。

此外,法规制度的加密,并不能直接等同于治理效能的提升。真正约束权力运行的核心机制——程序公开、阳光透明、外部有效监督——仍有待实质突破。尤其在部分系统、领域出现链条式、塌方式腐败案件,在在都反映了审批权力过于集中、资源配置透明度不足、“一把手”监督虚化等深层结构性问题。可以说,只要深层权力配置未获根本理顺,“不敢腐”就不得不依赖持续的高压惩治,“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便难言稳固。

全世界面临的治理难题

“腐败”并非特定体制的专属病灶,而是人类政治文明共同面对的难题,只是表现形态各有不同:美国呈现为合法化、金融化的游说与家族利益输送;欧洲表现为决策拖延与议程搁置导致的公共利益损耗;部分发展中国家则面临寡头俘获国家和司法寻租的困境。

中共反腐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全面性”——将政治纪律、作风问题、职务违法与管党责任高度整合,以政党纪律体系覆盖传统体制中由法律、审计、媒体等多元机构分担的职能。这种超强的组织动员力,换来了极高的执行效率,但也带来了相应的制度挑战——当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同处于一个指挥中枢,反腐的成效就高度依赖组织自身的清醒与意志;然而,历史经验表明,纯粹依赖内在的自律,往往面临可持续性和代际传递的考验。

因此,未来的关键,在于如何将高压震慑力和组织动员力,转化为深层的治本之策。

人类至今尚无一劳永逸的防腐范式:竞争性选举提供了定期问责,却常伴随短期政策博弈与资本游说;集中体制提供了执行效率,却高度考验内部纠错机制的自我延续。中国正在尝试由强组织主导、将自我清理机制制度化并逐步对接现代治理规范的“第三条道路”。这条路径能否通过历史考验,正是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最终要向时代作出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