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珊|运输署新规12月实施 依法清理废车释车位
撰文: 01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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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去年通过《2024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第2号)规例》,旨在优化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由源头加强管控,提高对车主以不当方式弃置废弃车辆行为的阻吓力。
运输署于周二(9月9日)公布,将于12月22日起实施新条例,将向两年或以上未领牌车辆的登记车主发出通知书,要求车主必须在发出通知书日期的3个月内为车辆领牌,或把车辆拆毁或永久送离香港后向署方取消登记。如车主在三个月通知期届满前仍不采取行动,即属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万元及监禁3个月。
笔者早前指出,西贡大坳门路公众停车场及菠萝𪨶一带长期存在废弃车辆问题。多辆“死车”停泊数月甚至更久,车身积满灰尘落叶,不仅占用公共空间,更影响市容。类似情况亦在将军澳创新园及西贡乡郊地区出现。
立法会议员张欣宇表示,新的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可为有关部门提供一个可行工具。而方国珊议员亦表示支持,以往车辆长期停泊导致道路及表位被长期占用,而警方较难处理弃置车辆的问题。期望在新规例实施后,有关部门能够尽快依法清理长期违泊的车辆,从源头解决弃置车辆问题,释放更多车位给予有实际需要的驾驶者。
作者方国珊是西贡区议员、交通及运输委员会副主席。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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