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来稿|夺逾百人命 不算“灾难级”?
来稿作者:凯文
面对大埔宏福苑这场世纪浩劫,首先必须向每一位在炼狱中舍命前行的消防员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他们在随时倒塌的棚架与冲天烈焰中拼死相搏,消防员何伟豪更不幸英勇殉职,那种置个人生死于度外的专业精神,全香港市民有目共睹,亦感念于心。前线人员的血汗与牺牲,绝对不容抹杀。然而,正正是因为前线付出了如此惨痛的代价,我们更不能对指挥决策层的僵化视而不见。
当我们抹去泪水,将这场大火与香港历史上唯一一次被定性为“灾难级”的1972年“海上学府”(前伊利莎伯皇后号)大火并列而观时,难免对现行火警分级制度在面对重大伤亡时的苍白,感到相当无奈。
当年“海上学府”在青衣海面焚烧逾101小时,最终倾覆,虽场面壮观,却奇迹地录得零死亡纪录;当局当年发出最高级别的“灾难级”警报,纯粹因海上水源匮乏、救援补给极度困难,甚至耗尽全港消防资源仍难以招架。反观今次宏福苑惨剧,至少夺去159条宝贵性命,伤亡之惨烈仅次于1918年跑马地马场大火,远超嘉利大厦及花园街排档,然而消防处却始终将其维持在“五级火警”,没有提升至“灾难级”。
在普罗大众眼中,近百无辜市民葬身火海、七座大厦外墙沦为焦土,若这都不算“灾难级”,还有什么可以称为“灾难”?这种紧跟机制的僵化做法,实在令人难以接受,更令人担心,制度设计是否不合时宜,甚或已与人命价值脱节?
是次决策最大的争议点,在于当局对“失控”与“灾难”的定义,是否过于保守且教条主义。根据现行机制,五级火代表“火势完全失控”,而灾难级则意味着“五级火亦无法应付,需全港总动员”。消防处未有升级,或是基于“火势未有蔓延至屋苑以外”以及“消防车辆与水源仍然充足”等技术性指标。然而,这种逻辑恐怕忽视了火场内部的实际惨况。
火势由宏昌阁经棚架与围网极速扩散至其余六座大厦,在初期事实上已呈毁灭性失控状态。虽然最终火势被扑灭,并未波及大埔其他社区,但代价却是近百条人命。若制度的设计仅为了保住建筑物结构或防止火势外溢,而非将“人命危急程度”列为升级的首要指标,这无疑是一种本末倒置。
大家也会疑惑,消防处是否低估了灾情对救援资源的消耗,从而影响了救援的速度?虽然局方在硬件资源如消防车数量上或许未达极限,但在面对七栋大厦同时起火、数百户居民受困的极端情况下,前线搜救人手显然捉襟见肘。大批休班消防员虽有增援,但若能及早将火警升至“灾难级”,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救援能力。
除此之外,相信不少市民都会问:坚持“五级火”的决定,是否令救援行动未能在黄金时间内达到真正的“饱和攻击”状态?处方是否过份自信于传统灭火能力,却忽略了现代高楼与易燃物料结合下的火灾特性,已非单纯“有水有车”便能解决?
特首李家超已经宣布设立一个由法官主持的“独立委员会”审视事故的起火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及相关问题,期望委员会也能够一一解答上述疑问,还逝者公道,让生者安心。
作者笔名凯文,一名普通香港市民,香港时事网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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