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稿|由“格杀勿论”到“共存有道”——野猪问题的根源与出路
来稿作者:陈仲邦
香港的野猪问题近年愈演愈烈,社会舆论往往聚焦于“为何要赶尽杀绝”,却鲜有问一句:究竟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动物无罪,错的只在人类。相关部门未有做好垃圾站与垃圾桶的管理,部分市民胡乱喂饲、随意遗留食物,这边继续“格杀勿论、人道毁灭”,野猪则继续不断繁衍。这根本是一个由人类一手造成的恶性循环。
整件事的核心,根本不在野猪身上,而是城市管理失效与市民行为失当叠加而成的结果。管理层面上,防野猪垃圾桶与垃圾站覆盖率低,设计亦未够稳固,周边环境清洁频率不足,变相为野猪提供下山觅食的机会。一旦野猪习惯在市区有稳定食物来源,便会聚集、繁殖,甚至变得不怕人。市民层面上,有人出于好心“喂饲”,却无形中改变了动物的习性;有人缺乏公德心,乱丢食物残渣,将市区变成巨型饭堂。政府应对方面,当冲突加剧,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扑杀”,以消灭来快速回应投诉压力。但杀完一批,只要食物源头未断,很快又会有新的族群填补这个生态位,杀之不尽。
这个循环最荒谬的地方在于:动物是跟随人类创造的环境规则去生存。牠们不懂分辨哪里是“城市”、哪里是“山野”,只知道哪里有安稳的食物。结果人类管不好自己的垃圾与行为,最后却要动物用生命来“找数”。
要跳出这个循环,我们需要扭转思维,由“对抗”转向“引导”,将资源由“事后扑杀”转移到“事前预防”。以下几个方向,值得认真考虑:
一、高科技引导:无人机定点投喂
野猪的记忆力与学习能力很强。如果能够利用无人机在山野深处特定区域定时、定点投放足够的食物,是有可能逐步将族群“重新引导”回山林深处,而不是在市区边缘甚至市中心觅食。这个做法的好处是:改变觅食路线,将市区的“诱因”与山野的“回报”对调;而且可控性高,相比任由牠们在市区乱找厨余,无人机投喂的地点与数量均可监察及逐步调整,避免过度聚集。长远而言,比起长期用公帑聘请人员捕杀、运送、处理尸体,这笔钱用在预防性的“引导”上,可能更为划算。
二、生态改造:大范围种植天然食材
这是更根本的做法。根据渔护署资料,野猪在野外主要以草、根、块茎与掉落果实为食。如果能够有策略地在山野较深处,培植更多野猪天然的食物来源——例如根茎类、果树、蕨类及各种草本植物——等于是在“源头”为牠们开设天然饭堂。这个做法虽然需时较长,但效果最持久,而且对整个生态系统都有好处,不单是为野猪。
三、重罚喂食:仿效澳大利亚管理鳄鱼
我们早前到澳大利亚考察,希望了解当地人与野生动物共存的方法与政策。澳大利亚对故意喂饲野生鳄鱼的重罚可达约14万港元,而即使是“无意”或非故意亦须受罚,重复再犯罚款更会层层叠加甚至监禁。背后的逻辑很清楚:保护动物的方式,有时是要杜绝人类的不当干预。喂食的最大问题,就是令动物失去对人的戒心,甚至将人与食物划上等号。一旦失去戒心,动物与人的冲突只会增加,结果往往双方都受害。近年香港大力推动生态旅游,野猪频繁出现在旅游区域“揾食”,反而会对旅客构成风险,届时为“保障安全”而进行的扑杀只会更加激烈。与其等到那一天,不如现在用重罚来斩断因喂食而亲近人类、最终被杀的死亡因果。
根据渔护署数字,自2024年8月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生效后,截至2025年8月,各执法部门合共发出552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当中涉及喂饲野猪的票控只有35张。35张这个数字,少得可怜。同期(2022至2024年),渔护署合共人道毁灭了1,436只野猪,单是2024年已经有657只。两者对比之下,反映的不单是“重杀轻管”,更是执法力度严重不足。就算法律写得再严厉,如果不积极执法、不高调宣告被检控数字,就只是一只无牙的纸老虎。
要真正发挥阻吓作用,执法部门应仿效警察交通部“高调执法、高调宣告”的做法,预告进行大型执法行动,公布检控数字、公开违法个案的地点与详情,甚至考虑设立举报热线,鼓励市民参与监察。当市民清楚知道“喂猪真的会被人捉、真的会被罚、而且罚得很重”,才有可能改变行为习惯。否则,单靠捕杀,杀之不尽,浪费公帑之余,更要赔上更多野猪宝贵的生命。
四、打破“强者正确”的逻辑
如果只因为人类“强大”,就将所有走入城市的野猪格杀勿论,这种思维与“谁大谁恶谁正确”并无分别。城市发展本质上就是侵占了动物的栖息地,现在还要因为自己管理不善(垃圾、喂食),将责任推卸到动物身上,再用最粗暴的方式“解决”牠们。人与动物共存,从来不是一个“谁赢”的问题,而是“我们愿意付出多少努力去管理自己造成的问题”。共存从来都要找到一个平衡点。
现行“走入市区就杀”的措施,表面上快速回应投诉,但实际上是将管理责任外判给麻醉枪与处死毒药,回避了垃圾管理、喂食执法、生态引导这些“难做但正确”的工作。根据渔护署回复立法会的数字,2024/25年度有至少630只野猪被人道毁灭;以环境及生态局副局长黄淑娴披露每只处理成本约33,000元计算,单是这项开支已接近2,100万港元,占该年度野猪管理工作总开支超过九成。若将视线拉阔至近三年(2022至2024年),总共有1,436只野猪被杀,涉及公帑开支估计超过4,740万港元。公帑得来不易,理应投放于源头治理、生态引导、高调执法等“治标又治本”的长远方案,而不是年复一年用巨款“事后扑杀”,将纳税人的钱变相用来为管理失效“埋单”,更可悲的是,问题依旧未解决,野猪更有越走越出的趋势。
五、生命教育:由小开始,种下尊重的种子
以上四个方向,都是针对现有问题的治理手段。但若只靠制度去“管”,而忽略人心的改变,问题只会周而复始。要真正达至长远的“共存有道”,我们需要由根本做起——教育,特别是由小朋友开始。
小朋友的世界观还是一张白纸,他们对动物的态度,往往是大人教出来的。如果我们从小教导他们:野猪不是“害虫”,而是与我们一同生活在这个城市的邻居;我们要与野生动物保持适当距离,不要喂食、不要惊慌、更加不要伤害;尊重牠们都有生存的权利——这些价值观一旦扎根,将来他们长大,就不会随便乱抛垃圾引来野猪,不会因为好奇而喂饲,更不会支持“格杀勿论”的粗暴做法。
我们一直在“龟途”的生命教育里,加入城市化与野生动物共存的课题。我们教小朋友:当在山边或市区遇到野猪,应该保持冷静、慢慢后退,不要尖叫、不要奔跑、更加不要尝试触摸或喂饲。我们希望他们明白,人类的城市发展本来就是侵占了动物的家园,我们有责任学会如何与牠们相处,而不是等到冲突发生时,就用最粗暴的方式将牠们消灭。
教育是一场漫长的投资,但效果最持久、最根本。今天我们在一个小朋友心里种下一颗尊重生命的种子,十年后,他会成为一个懂得与野生动物共存的成年人。这种改变,远比任何麻醉枪或捕杀行动来得有意义。
我们需要立即检讨现行“格杀勿论”的措施,因为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极不精准亦不人道,亦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每一只走入市区的野猪,不是“害虫”,而是一面镜,反映我们城市管理的漏洞、人类行为的失当,以及对物种的歧视、生命的漠视。每一个生命都应该是无价的,无论是人,还是野猪。
人与野生动物共存,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议题。野猪是动物,应该想办法去包容和处理。在大海航行,机动船都要“让”帆船或划桨船。难道我们又要用“谁强大谁就横行”的逻辑,将牠们全面扑杀、拆家灭族?
由“格杀勿论”转向“共存有道”,需要的不是更多麻醉枪与处死毒药,而是更多智慧、同理心,以及愿意为自己制造的问题承担责任的勇气。公帑要善用,生命要尊重——这两样东西,才是一个成熟社会对待共存议题应有的态度。
作者陈仲邦是动物救援组织“龟途”创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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