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鹏|十五五与香港之三:强化行政主导,提升交付能力
来稿作者:林志鹏博士
谈国家“十五五”规划,香港社会最需要的其实不是多一句口号,而是一套能把口号变成成果的方法。在“十五五”期间加快转型升级、做强新质生产力、推进北部都会区、提升“三中心”高端功能,目标早已有了,关键要看能不能交付。而要把交付能力真正提高,还要在四个字上下功夫,那就是——行政主导。
社会上有人把“行政主导”错解为“政府管得更紧”,其实并未了解它的底蕴。“行政主导”在《基本法》设计中,本意是把“治理责任”集中在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身上,确保在多元社会里依然有人能统筹、能决策、能推动、能交代。
它不是取消制衡,而是把制衡放在可运作的宪制秩序中:立法机关依法审议、监督施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行政则承担主要施政责任,并以“结果”接受社会检验。换句话说,“行政主导”不是“权力扩张”,而是“责任集中”;不是要压缩社会,而是要避免治理被无休止拉扯,让城市能高效率处理经济民生的实际问题。
香港今天最常见的治理卡点,大致可以归为三类:一是部门壁垒,二是配套节奏,三是利益藩篱。
“部门壁垒”是什么?问题明明是综合题,但处理方式却容易变成“分段作业”。房屋牵涉土地、规划、交通、社福;医疗牵涉医院网络、人才、基建、长者政策;创科牵涉科研、产业、金融、法规、场景;北部都会区更是土地、基建、产业承载、人口布局、跨境协同一体推进。这些议题如果靠单一政策局各自解题,必然“各有一套说法”,最后变成“没有一套交付”。“行政主导”的第一个价值,就是用行政长官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统筹权,把问题从“各自为政”拉回“一盘棋”,让跨部门协同成为常态,而不是临时协调。
“配套节奏”为何重要?很多政策不是做不到,而是做得不齐、做得不同步。产业要落地,土地未到位;人才要引进,住房教育配套未跟上;基建要推进,审批流程与财务安排卡住;制度要改革,相关法例与执行指引滞后。节奏一旦错位,就会出现“政策看似很大,效果却很小”的情况。“行政主导”的第二个价值,就是把配套视为治理的一部分:把“时间表”与“责任链”拉直,先做什么、后做什么、谁牵头、谁配合、何时交付,都清清楚楚,避免公共治理落入“喊得多、接得少”的陷阱。
“利益藩篱”何以难破?改革最难的,往往不是技术,而是协调。土地房屋牵涉既得利益与社会期望的平衡;规管改革牵涉行业习惯与公共利益的碰撞;基建项目牵涉选址、成本、环评与民生影响;创科政策牵涉资源配置与风险承担。没有足够的政治决断与统筹力量,改革就容易停在“不反对、但不前进”的状态。“行政主导”的第三个价值,就是把改革责任扛起来:敢于碰硬、敢于破局,并以制度化程序凝聚共识、降低摩擦,让社会看到政府不是“怕得罪人”而不作为,而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去作为。
知晓这三类治理卡点,就会明白“行政主导”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香港在复杂环境下,提升交付能力的唯一合理选择。那么,如何把“行政主导”真正转化为落实“十五五”规划目标的方法论?至少要做实三个抓手:
其一是“定次序”。“十五五”期间香港要做的事很多,若事事都说重要,结果就是件件都难交付。“行政主导”要求政府有能力“选择性聚焦”:把最能带动全局、最能撬动增量、最能改善民生体感的几件大事先做成。北都、创科转化、三中心功能升级、公共服务提质、青年上流通道等,都需要清晰的排序与节奏。优先序一旦清楚,资源才会集中,社会才会跟得上,执行才不会散。
其二是“盯交付”。今天的市民其实不是反对改革,而是怕改革变成“永远在路上”。因此,政府需要用可检验的里程碑去管理进度:某个片区何时可交付、某项制度何时完成修订、某个园区何时形成产业集聚、某项民生服务何时扩容。里程碑不是为了做KPI(关键绩效指标),而是把不确定变成可预期,把信心建立在“看得见的进度”之上。
其三是“强配套”。交付能力的提升,最终要落在制度与流程的优化上:简政放权、流程再造、数据共享、跨部门协作机制常态化、公共采购更善用创新、规管既守底线又促发展。特别是涉及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的领域,若规则跟不上,市场就不敢投;若流程太慢,机会就会流走。“行政主导”要做的,是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加快制度供给,让“政策允许”转化为“市场可做”。
说到这里,便必须谈行政与立法关系。“行政主导”要提升交付能力,离不开行政与立法良性互动的制度化路径。香港过去吃过内耗的苦,今天要把教训变成制度优势:立法会依法审议与监督,重在促进政府更好施政;政府尊重议会、善用议会,重在把政策讲清、把数据做实、把风险评估和财政安排交代到位。良性互动不是“少监督”,而是“更专业的监督”:把监督落在政策质量、资源效率、执行成效上,而不是落在无休止的政治对抗上。正如中央港澳办夏宝龙主任所言“支持政府不缺位,监督政府不越位”;把“问责”做在交付上,把“协作”做在制度上,才是“行政主导”在新阶段的完整形态。
最后要强调的是,“行政主导”越要强,问责就越要实。社会对“管制”或“主导”的疑虑,往往来自一个朴素期待:权力集中之后,是否责任也更清晰?是否做得不好就更能追究?因此,政府在“十五五”时期推进重大工程与改革时,更要把责任链条讲明白:谁牵头、谁负责、谁交付、谁解释;同时用公开透明的方式交代进度与成效,让市民有得看、有得评、有得督。“行政主导”不是“一言堂”,而是“一肩挑”——挑起治理重担,交出治理成绩,接受治理检验。
作者林志鹏博士是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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