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鹏|依宪制谋划发展 以民意凝聚共识
来稿作者:林志鹏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公布,其意义既在于为未来五年确立发展方向,也在于展现“一国两制”框架下谋划香港长远发展的制度逻辑。这份规划由特区政府依法制定,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并在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理解其深层意义,需要把握两个方面:宪制安排为谋划发展确立权责依据,民意参与为推动发展厚植社会根基。
《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基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政长官领导特区政府、决定政府政策;第六十二条明确特区政府制定并执行政策、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等职权。因此,特区政府就经济社会发展制定中长期策略,有清晰的宪制依据。首份五年规划,是政府运用既有职权,对香港未来发展作出整体部署的重要实践。
从这个意义上说,制定五年规划,体现的是特区依法履行治理责任的主动性。香港面对产业转型、人口老化、土地供应等长期课题,需要把当前措施与未来需要联系起来,把不同政策范畴放在同一幅发展蓝图中考量。以五年为尺度统筹部署,有助于增强政策的连贯性,避免长远问题被年度工作切割,也使政府对发展方向和施政成效承担更清晰的责任。
香港规划与国家规划之间的关系,同样应放在“一国两制”的宪制框架下理解。香港是国家的特别行政区,其长远繁荣与国家整体发展紧密相连。特区政府以国家“十五五”规划为重要指引,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同时根据香港的制度特点、经济条件和社会需要制定具体部署,正是把国家发展方向与香港实际相结合。
国家发展为香港提供广阔腹地、重大机遇和有力支持,如何将这些条件转化为自身的竞争力,则有赖特区积极谋划。巩固金融、航运、贸易优势,培育创科产业,深化区域合作,都需要香港找准定位、发挥所长。主动对接的要义,在于把国家所需与香港所长具体结合起来,使香港在服务国家发展中拓展自身空间。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愈深入,愈需要充分发挥香港的独特功能和制度优势。
因此,不能仅因采用“五年规划”这一形式,便将其理解为香港经济制度的转变。中长期规划是一种公共治理工具,其作用取决于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土地开发、交通基建、科研投入和人才培育,本来就需要跨年度部署。政府提前协调这些公共投入,有助企业形成稳定预期、安排长期投资,也有助市民规划就业和生活。尊重市场规律、保障企业自主与加强政府的长远谋划,完全可以相互促进。
在这一过程中,行政主导发挥着重要作用。行政长官领导政府把握方向、协调部门、安排政策优次,将跨领域、跨年度的工作纳入整体部署;同时充分听取立法会和社会意见,在权衡不同诉求后作出决策,并对落实成效负责。首份五年规划的制定,使这种统筹责任有了更清晰的目标和载体,也对政府的执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首份五年规划的编制,为不同意见进入政策形成过程提供了多层次渠道。在政府与立法会协同研究及意见收集机制下,立法会组成六个专题组,在约一个月内举行99场咨询会,接触各界人士超过4,000人次,收集570份建议书。立法会汇集的专业知识、界别经验和地区诉求,为政府掌握实际情况、完善政策部署提供了参考。
更广泛的参与来自公众咨询。咨询由6月15日至8月14日进行,其间政府举办逾100场咨询活动,约30场由行政长官亲自主持;政府其后公布,收到超过17,000份有关规划的意见。这些参与表明,香港社会对未来发展有关切、有期待,也有建言献策的积极性。首份五年规划因而具有超越政府内部研究的社会参与基础。
民意参与的价值,既在于提供资讯,也在于促进理解。政府透过咨询,更清楚地掌握政策可能面对的实际困难;市民和业界透过讨论,更全面地了解城市发展的整体需要。当不同界别的诉求被放在共同的发展框架中考量,社会便有机会从各自关切出发,逐步形成对公共利益的共同认识。凝聚共识,正是在这种相互理解中展开。对市民而言,规划描绘的方向固然重要,生活能否逐步改善更具说服力;对企业而言,政策承诺能否落实、遇到问题能否及时协调,直接影响其投资信心。社会支持需要以实际成果维系,规划的公信力也需要在履行承诺中累积。
五年规划与年度《施政报告》的衔接,正为这种持续检视提供了条件。长远目标透过年度政策逐步推进,再结合财政安排和执行进度加以评估。政府已表明,往后每年的施政报告将因应国际环境、经济预期和最新情况制定措施,持续落实规划蓝图。社会由此可以更清楚地了解哪些工作正在推进,哪些目标尚有差距,哪些措施需要调整。
依宪制谋划发展,使香港的长远部署有根有据;以民意凝聚共识,使发展方向获得深厚而持续的社会支持。首份五年规划的价值,正在于把依法履职的制度力量与共建香港的社会力量结合起来。接下来,香港立足“一国两制”实践,把握国家机遇,回应市民期盼,以扎实成效兑现发展承诺,才能将这份五年蓝图转化为长远繁荣的基础、可感可及的民生福祉。
作者林志鹏是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香港时事政治评论员。
文章仅属作者意见,不代表香港01立场。
01论坛欢迎投稿。请电邮至01view@hk01.com,附上作者真实姓名、自我简介及联络方法。若不适用,恕不另行通知。香港01保留最终编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