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大厦僭建天台屋渗水 顶层单位厨房无法使用 清拆令拖足20年
有超过60年楼龄的深水埗福安大厦,其天台存在大规模僭建屋,屋宇署2006年曾向相关业主发清拆令,惟由于拥有该业权的公司长期处于清盘状态,屋宇署最终搁置检控。被发出清拆令的“国方置业”,是新鸿基地产附属公司,新地今日(15日)表示,国方置业已不再拥有该大厦的任何物业权益,与政府的说法不一。
业主立案法团主席苏先生居于9楼,其楼上是天台,僭建了两层的复式单位,他今晚接受访问时表示, 厨房天花因长期渗水,出现石屎剥落、尘土与碎石跌落的情况,厨房已完全无法使用,一家人长期无法煮食,只能餐餐外食。
今晚在福安大厦所见,渗水范围不仅限于室内,连大厦公共楼梯亦出现渗水及石屎剥落。走廊部分刚于数月前完成维修的消防木板,亦因长期受潮发霉,墙身长期用手触摸都是湿的。大厦公共空间钢筋更因严重生锈而“发胀”,撑裂并破坏结构。
苏先生指,曾接获其他楼下街坊告知,家中出现漏水,导致家私被浸坏。
向政府部门求助 获覆根治方法必须先移走天台僭建
苏先生曾向渗水办、食环署及屋宇署求助,他表示,官方的回复千篇一律:必须先移走天台僭建、修好防水层才能解决问题。另令居民最感无奈的是,曾向屋宇署反映天台违建问题,竟获官方回复指“结构没有问题”,但他们认为老旧唐楼天台上硬生生加建了两层高的大型僭建屋竟然“不影响结构”,说法实在离谱。
虽然部门声称正等待律政司意见,以决定如何依例拆卸,但却始终没有具体时间表。一名居民慨叹:“我们已经等了20年,难道真系要等到幢楼冧,或者等到收购至解决到?”另有街坊认为,必须将僭建物全部拆除,由于现时单位没人住,屋宇署应采取行政手段,防止他人再次出租或占用,否则只要长期有人霸占,就永远无法顺利清拆。
记者接触到8楼住户,称单位客厅电视对上的天花,怀疑因天井问题而出现渗水。住户早前曾自行在天井位置油上防水漆,但房间的外墙整体未维修。他们担心僭建物影响火警安全,严重阻塞逃生通道,一旦发生火警时不知该往哪里逃,两边不是被锁上就是被堵死。
屋宇署:2006年因天台业主正被清盘 检控行动搁置
屋宇署表示,于2006年6月就深水埗福荣街16A至D号及石硖尾街35至37号福安大厦的天台僭建物向业主发出清拆令,着令其清拆天台僭建物。由于该命令所载的业权资料有误,署方在厘清业权后于同年9月向天台业主发出取代命令;其后因该命令未获遵办,署方于同年11月向天台业主发出警告信,并展开检控行动,及后得悉天台业主正被清盘,有关检控行动被搁置。署方表示,不时视察有关天台僭建物,并未发现明显危险情况。
屋宇署可清拆后追讨工程费
根据公司注册处纪录,有关天台业主至今仍然处于清盘中。署方正就此向律政司征询意见,并拟考虑行使《建筑物条例》的法定权力代天台业主进行清拆工程,并在完工后向业主追讨有关费用。署方亦已派出驻署社工队向有关僭建物的占用人提供适切的支援及协助。署方会继续跟进,并与业主立案法团紧密沟通,以期尽早清拆有关天台僭建物。
新地:附属公司不再拥有该大厦任何物业权益
国方置业是新地附属公司,新地回复查询时指,国方并非福安发展商,并在1977年成为新地的附属公司前,已悉数将其名下所持有该大厦的全部不可分割份数出售,不再拥有该大厦的任何物业权益,包括该大厦的天台。新地指,国方置业早前曾收到屋宇署涉及福安楼的清拆令,国方置业在有需要时会向该署作出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