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虚台独 沦为笑柄的“两国”条例修正案
台湾执政的民进党立委林宜瑾1月2日提案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条例),拟改为《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关系条例》,并删除原文第一条中“国家统一前”的文字,获得逾20名同党立委连署。
隔天,林宜瑾在脸书洋洋洒洒写道:“台湾、中国一边一国,不是句口号,两岸分属两国这个概念本身,就是国际级的基本常识。”她谴责在野国民党和民众党“逢中必跪”、“逢国安必反”,恐形构台湾欠缺反侵略决心的虚假幻象,进一步动摇民主盟友挺台意愿,因此修法使其符合基本事实。
看著这项似曾相识的提案,在野党言明不当“煞车皮”,乐见其提案,狂酸林宜瑾等立委务必要坚持到底,最好把依此法成立的大陆委员会一并撤了,并入外交部;甚至愿意助其一臂之力,直接将提案迳付二读,连朝野协商冷冻期一个月全免了。
林宜瑾1月5日却悄悄“撤”案了。面对在野党和网络群嘲她和连署立委“没出息”,神隐的她透过脸书辩称:“没有成案,何来撤案。”她强调,目前“仍有同仁欲连署”,且两岸条例修法牵涉范围广泛,许多条文须跟著调整,既然要修,就要完整修,尚需时间;立法院议事处也对其提案做出许多修正建议,团队正逐一检视。
但熟悉立法院议事规则的人都清楚,只要15名以上立委连署即可成案,其他立委要加入连署,或提案人要再增修其他条文,皆可再送至立法院议事处,不影响原始提案的成立,议事处鲜少对立委提案有所置喙。简言之,上述理由并不构成撤案考量。
国民党立委罗智强等人出示议事处送案登记簿上被以立可带(涂改带)涂掉的提案,隐约仍可看见“人民”“关系条例”等字眼,质问林宜瑾用立可带涂掉,算不算“撤案”?林宜瑾不吭声,其脸书被网民灌爆,紧急关闭留言。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决策如此明快,乃因2020年民进党的蔡易余等立委曾提案修改两岸条例和《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欲将“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的“国家统一前”文字,改成“国家发展”,但因过于敏感且争议太大,蔡易余最后自行撤案,并以“小丑”自我解嘲。
蔡易余是蔡英文的子弟兵,当时蔡英文完全执政,握有过半席次立委的蔡政府尚且不敢踩法理台独的红线,更何况赖清德的双少数政府(赖清德以四成选票当选,民进党为立法院第二大党),岂敢越雷池一步?
一得悉林宜瑾撤案,罗智强即称“号外!赖清德子弟兵林宜瑾的《两国条例》撤案了”,国民党立委在群组里都笑翻了。国民党表示,蔡易余至少还撑了七天,林宜瑾的提案不到两天就销声匿迹,连立法院程式委员会都未安排,根本就是玩假的。支持赖清德政府的青鸟刚大大赞许就被翻车。
林宜瑾是赖清德嫡系人马,有人揣测林此时提案是赖清德授意的,但有分析认为,若真是赖清德授意,连署立委不会仅有20多名,包括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等有代表性的立委并未连署。也有人认为是林宜瑾为了自己的官司,揣摩上意要贯彻“赖17条”而提案,争取赖清德的关注。林宜瑾因涉嫌诈领助理费1412万余元新台币遭起诉。
而且,林宜瑾直接将两岸条例变成“两国”条例,提案敏感度高,即使完成修法,也和宪法有所矛盾。该法还涉及陆委会存废问题,陆委会表态,两岸条例是很重要的法律,任何修正都要取得社会共识才行。这也有可能令林宜瑾萌生退意。
国民党立委徐巧芯猜测“是被委内瑞拉吓到”,意指美国总统特朗普下令袭击委内瑞拉逮捕总统马杜罗,台湾方面连日来对中国大陆是否比照美国逮捕赖清德议论纷纷,此时赖清德的人马修法改成“两国”条例,不啻是予中国大陆“斩首”的正当性?因此也有人推测是赖清德下令撤案。
国民党指责民进党的台独主张不过是为了骗取选票,民进党若真要实现台独理想,何以不直接修宪、改国号?该党进而质问赖清德是否要求林宜瑾撤案,“既然自称务实台独,为什么不敢继续推动修法?”
借用在蔡英文政府时代担任政务委员的张景森的话:这就是典型的“务虚台独、嘴炮政治”,即利用两岸议题作为内部动员争取选票,却严重撕裂社会。经过这番折腾,“两国”条例不仅胎死腹中,还沦为笑柄,实是得不偿失。
本文获《联合早报》授权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