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唱K喝醉“被塞咪高峰性侵” 淫狼还厚颜这样说 下场惨了

撰文: 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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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桃园再爆KTV性侵案!一名林姓男子与女网友相约唱歌,竟趁女子醉意上身时在包厢内伸狼爪,还拿麦克风性侵得逞。更夸张的是,事后他被质问竟回“要不要交往”,甚至提出2万元(台币,下同,约4938元港币)希望对方撤告。

桃园地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林男上诉遭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示意图(Getty Images)

判决书指出,林男与被害女子“小涵”(化名)于去年8月14日凌晨相约至桃园某KTV欢唱。其间林男趁机对小涵伸出咸猪手,先强摸其胸部,接著竟以手指与麦克风对其性侵。事后小涵身心俱创,下体出现裂伤及擦伤,当天立即报警验伤。警方在她的内衣裤及麦克风握把上采得林男DNA,证据明确。

案发后,小涵传讯质问林男,没想到他不但没有道歉,反而厚脸回复:

要不要交往?

还称愿付2万元“私下和解”。其冷血反应引发法官强烈谴责。

桃园地院审理后指出,林男的犯行严重侵害被害人身体自主权,造成极大心理创伤。考量他直到审理时才坦承犯罪,且虽与小涵达成2万元调解,但情节仍属重大。法院审酌其经济状况与家庭负担,依《刑法》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4月徒刑。

林男不服提起上诉,辩称量刑过重。然而二审法官审酌其犯后态度冷漠、毫无悔意,认为原审量刑适当,驳回上诉,全案仍可依法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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