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副教授约女旧生看夜景!车内强抱狂吻 她崩溃报警拒和解
撰文: 田中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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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师表,理应爱护学生,就算是对旧生都不能越轨!台湾高雄1名大学已婚副教授相约1名已毕业的女生,前往高屏溪河堤看夜景,2人坐在车内一边品尝美食,一边饮酒聊天,其间副教授色心大起强抱女方,甚至凑脸狂吻,吓到受害人崩溃报警。副教授挨告认罪,提出支付赔偿金达成和解,却遭受害人拒绝。法官经审理后,裁定被告性骚扰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但可易科罚金。
林男开车载同受害人前往大树区高屏溪河堤,怀疑受到酒精影响,一时起了歪念,突然紧紧拥抱女方,不理会对方抗拒,低头猛亲其左脸颊及手臂。(AI生成图片)
毕业后师生仍保持联络
台媒于2025年12月报道,涉案林姓男子案发前已婚,和妻子育有小孩,在台湾高雄1间大学担任副教授,本身和受害人是师生关系,受害人毕业后仍然和林男保持联络,案发时双方相约看夜景。
紧紧拥抱女生猛亲脸臂
案发于2024年10月23日晚上9时许,林男开车载同受害人前往大树区高屏溪河堤,在迷人夜景下,2人坐在车内进食饮酒谈心。林男怀疑受到酒精影响,一时起了歪念,突然紧紧拥抱女方,不理会对方抗拒,低头猛亲其左脸颊及手臂,受害人奋力挣脱下车报警。
法官裁定被告干犯《性骚扰防治法》,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但可易科罚金,以每日1,000元(约250港元)折算。(AI生成图片)
被告愿赔偿 受害人拒绝和解
案件在桥头地院进行审理,林男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在庭上承认罪行,不断表示为事件感到后悔,提出支付赔偿金,以换取和解,但受害人态度强硬,坚持拒绝和解。
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 但可易科罚金
法官考虑到被告身为大学教师,不知自重,利用独处机会性骚扰受害人,严重损害其身心,裁定干犯《性骚扰防治法》,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但可易科罚金,以每日1,000元(约250港元)折算,全案仍可上诉。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