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MMA│阿伯vs后生仔“九龙塘打到太子”! 网民叹:国际MMA之都

撰文: 布莱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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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搭港铁应互谅互让,不应使用暴力,但车厢内却经常发生乘客打斗事件。本港社交平台Threads流传2段影片,显示港铁观塘线列车内,有1名阿伯与1名年轻男子争执,阿伯突然“爆粗”使用暴力把年轻男拖落地上疑殴打,引起车厢乘客混乱,惊呼“唔好打人!”,而阿伯被阻止后表示要报警。上载影片的目击者透露,2人从九龙塘站打斗至太子站,感叹“又MMA……希望冇事啦”。

影片引来网民关注,批评在公众地方打斗离谱,“打输住院,打赢坐监”,又指香港近年经常发生打斗事件,感叹变成“国际MMA之都”。

港铁观塘线列车内,有1名阿伯与1名年轻男子争执。(Threads@j.o.o.y.h.l.n._.nhoj)

“又MMA……即时观塘线,希望冇事啦”。目击事件的乘客于11月1日下午在Threads发布2段影片,显示港铁观塘线列车内,有1名阿伯与1名年轻男子激烈争执,继而动武。

【影片直击】港铁观塘线列车MMA!阿伯激战后生仔九龙塘打到太子

影片见到当时车厢乘客“逼爆”,空间已不多,而在接近连接车卡之间的通道位置,有1名阿伯与1名年轻男子争吵,阿伯突然弯腰“钻入”人群,随后边爆粗咆哮“X你老XX”,边把年轻男拖落地上疑殴打。旁边乘客惊呼“哗哗哗哗哗”、“唔好打人!”。

在接近连接车卡之间的通道位置,有1名阿伯与1名年轻男子争吵。(Threads@j.o.o.y.h.l.n._.nhoj)
在接近连接车卡之间的通道位置,有1名阿伯与1名年轻男子争吵。(Threads@j.o.o.y.h.l.n._.nhoj)
在接近连接车卡之间的通道位置,有1名阿伯与1名年轻男子争吵(Threads@j.o.o.y.h.l.n._.nhoj)

乘客阻止打斗 阿伯:而家我报警啊!

年轻男随后站起,阿伯声言“唔好打啊!”,有男乘客上前阻挡,阿伯于是表示“而家我报警啊!”。另1段影片则看到,阿伯仍未停止,有乘客劝喻“冷静啲”。

目击者揭更多详情

楼主补充,阿伯与年轻男从九龙塘站争执到太子站,“去到九龙塘开门前打,最后打到太子”,又称列车中途到达石硖尾站时,月台有港铁职员,惟未有上车处理,“部列车就咁闩门走咗”。

楼主补充,阿伯与年轻男从九龙塘站争执到太子站。(Threads@j.o.o.y.h.l.n._.nhoj)

网民批离谱 叹香港变“国际MMA之都”

网民看过影片纷纷批评在公众地方打斗离谱,又感叹香港变成“国际MMA之都”:

“打输住院,打赢坐监”

“国际大打会”

“国际MMA之都”

“MMA大都会”

“咁好打!外星人嚟𠮶阵,派佢哋上前线同外星人倾偈”

“周围啲人真系好冷静”

普通袭击有什么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0条“普通袭击”,任何人因普通袭击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简易或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1年。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9条,任何人因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而被定罪,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罪行,可处监禁3年。

公众地方打斗可罚款5,000元、监禁12个月

而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条例》第25条“在公众地方打斗”,任何人在公众地方参与非法打斗,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现为5,000港元)及监禁12个月。

港铁范围滋扰乘客可罚款5,000元

另根据《港铁附例》第25条“乘客不得造成滋扰”,任何人不得在列车上或在铁路处所任何部份作出对其他乘客造成滋扰或烦扰行为,违者最高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