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老妇捡“吉伊卡哇”去网拍 面交者竟是警察 惨赔8倍和解金

撰文: TVBS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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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名台南妇人在路边捡拾遗失的“吉伊卡哇(CHIIKAWA)公仔”,竟未交还给失主或送交警局,反而将公仔带回家并于互联网上以250元(台币,下同,约62港元)抛售,结果被失主发现后报警处理。

事件发生于1月30日,失主透过行车纪录器确认遗失经过,并在Threads平台发现妇人贴文,双方于面交现场确认公仔即为遗失物。妇人最后以2000元(约500港元)与失主和解,但因侵占遗失物遭警方送办,仍须等待司法处理结果。

台湾一老妇捡走路边吉伊卡哇(CHIIKAWA)玩偶网拍,被失主发现。(示意图,非涉事公仔/X@chiikawa_land)

妇人捡走路边吉伊卡哇网拍 失主气炸报警

据了解,当时该名女失主因骑乘机车载友人时,吉伊卡哇公仔不慎掉落于路边,女子抵达目的地后才发现遗失。她回家后透过行车纪录器查明掉落地点,并循线寻找却未能寻回。事后女子在Threads上搜寻遗失物资讯时,意外发现妇人贴文贩售该公仔,贴文明确标注售价250元,并说明:“已开箱过,底部有黏过泡棉,意者私讯。”

失主发现公仔贩售资讯后,立即报警并与员警一同前往约定地点面交。现场确认该公仔正是遗失物品,警方当场指出妇人的不当行为。妇人面对警方与失主,竟回应:“这又没什么,不就小东西吗”、“就掉在路边我就捡起来啊”,嚣张态度引来警方严正斥责。

妇人意识到已触犯侵占遗失物罪后,选择以2000元金额向失主和解,金额为原售价8倍。尽管双方达成和解,但因侵占遗失物属于公诉罪,妇人仍遭警方依法移送,等待检察官决定是否给予缓刑或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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