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落实“按实补价”先导计划 地政总署可批不超过21年租约
去年施政报告提及“按实补价”及较长策期策约以推动北都产业发展,发展局今日(29日)公布落实,当中“按实补价”先导计划将容许首付6成楼面进行补地价,先导计划为期3年,将在6月1日起接受申请。
根据发展局发展局发言人指,去年《施政报告》建议推出‘按实补价’和较长租期租约等灵活批地安排,降低开发资金和融资成本,提升市场投资产业用地的兴趣,加速产业发展。
容许分期发展 惟首付须达整个发展最高楼面6成
“按实补价”先导计划适用于全港所有非住宅发展的地契修订及换地申请,容许地段业权人分期发展,但项目首付发展的总楼面面积必须达到整个发展的整体准许最高总楼面面积的6成,并按建筑规约依期完成;补地价金额会以首付发展的总楼面面积和地段业权人建议的“选定用途”按十足市价计算。有关安排取替过去的做法,在评估补地价金额时,不再“一刀切”以地段容许的最高总楼面面积和地政总署假设的最高市价用途为基础。
发展商于项目首付发展落成后的10年内,决定是否透过地契修订继续就余下部分进行发展,并缴付当时十足市值的地价。考虑到土地业权一经卖散,众多业主日后就是否进行余下部分的发展一般较难达成共识,先导计划亦会设立保障措施,在首付发展完成后的10年内,整幅土地不得卖散,除非获得地政总署批准透过地契修订申请以发展准许最高总楼面面积的余下部分。
最长租约为“7+7+7”安排
至于较长租期租约方面,地政总署可在相关政策局支持下批出总租期不超过21年的较长期租约。具体来说,租户在首个租期(最长七年)届满后会享有续期选项,最多可续租两次,每次最多七年,即最长租约为“7+7+7”安排。个别租期的长短会因应个别行业需要而订立。租金则只会在每次续租时按市价调整,可加可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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