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投资千万保险需活到105岁才能取本金 法院判保险公司欺诈
撰文: 许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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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密云法院处理一宗保险纠纷。2024年北京李姓男子通过保险公司业务员购入一份保险,随后缴纳200万(人民币,下同)保费,惟事后他发现合同规定1000万本金要年满105周年才能领取。随后他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最终法庭认为,保险业务员故意隐瞒核心条款,导致李姓男子签订合约,该行为构成欺诈,判决保险公司退还200万的保险费。
北京男投资千万保险105岁才能取本金,法院判保险公司欺诈退200万保费。(AI图片)
《法制进行时》报道,过去几年,李姓男子通过北京某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先后投保四份“到期可取、随用随取”的理财型保险。自此,这名业务员获得李姓男子的信任。
2024年6月时,业务员介绍李姓男子一份名为“某长寿保险产品计划”的合同,随后李姓男子签署合同并缴纳了第一期保费200万元。当时李姓男子身体不适,甚至还入院治疗,等到他出院,认真翻看保险合同条约时,发现其中规定1000万本金要等到年满105周岁才能支取,五年后只能每年领取少量红利,而当时业务员并没有明确告知这项条款。
随后,李姓男子和保险公司多次协商,但都没有结果,最后只能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故意隐瞒核心条款构成欺诈
法院综合证据后认为,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明知李姓男子的投保需求是短期理财、五年支取本金,却故意隐瞒核心条款,导致他陷入错误认识并签订合约,这已经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同时,李姓男子起诉保险公司时,并未超过《民法典》规定的一年撤销权除斥期间。
最后法院判决,认定保险公司行为构成欺诈,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撤销保险合同,同时判决保险公司退还2000010元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