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宿友人家摔下床 反告朋友索医药费 法院驳回:无因果关系

撰文: 中天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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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索赔案引发热议。原告从外地前往上海就医,借住友人家时从上下舖摔下受伤,竟向友人提出医疗赔偿要求,但最终遭法院驳回。

根据《新民晚报》等陆媒,当事人李姓女子曾是朱某的家政工人,2人关系亲近。案发于2024年9月,李女因常前往上海就医,朱某好心借出钥匙供其暂住。期间,李女睡在朱某家中上下舖的上铺,半夜不慎跌落,导致脊髓受伤。

李女睡在朱某家中上下舖的上铺,半夜不慎跌落,导致脊髓受伤。(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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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向提供住处的友人索要医药费

李女坚称床铺存在安全隐患,且朱某的住所具有出租性质,应对其伤害负责赔偿医药费。另一方面,朱某则表示,李女是基于朋友间的情谊免费借住,床铺一直供自家使用且未出现问题,且是李女自行选择睡在上铺。

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证据表明李女的受伤与上铺或所使用的寝具等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综合考虑朱某的房屋性质、实际居住情况以及李女和朱某的关系等因素后,难言朱某对李女的此次入住具有营利性质,故认定李女此次入住朱某家为朋友间的“情谊行为”。

再者,朱某在事发后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将受伤的李女送医救治,已尽到必要的义务。同时,无证据表明朱某等的救助存在明显不当并与李女伤势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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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出,李女作为成年人,对自身安全负有注意义务。在案证据表明,李女未能采取更为安全妥当的姿势就寝,其自身过失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综合以上,法院认为,朱某无侵权行为,无过错,不构成侵权,驳回李女全部诉求。

该案件的判决结果引发大陆网友的热烈讨论,有网友称:

“不能让好心人心寒”
“应该判他恶意索赔,不能轻饶他”
“让人寒心呀!”
“我建议除了不给赔偿,属于恶意索赔,应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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