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名幼童屋苑全裸到处跑 母推搪「管不住」 网民斥虐童吁追查
陆媒《钱江晚报》报道,上海闵行区一处屋苑内,一名租户家的多名幼童几乎每天都赤身裸体在屋苑和梯间跑来跑去。同屋苑的住户报警后,警方介入处理,其母曾称“管不住”。目前该租户已搬离。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称,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负有绝对的看管、约束义务,不存在“管不住”的免责事由。
屋苑住户刘先生透露,这户人家住在一楼的一间合租房内,家中有两个大人,以及三男一女共四名幼童。自从搬来之后,“基本上天天不穿衣服跑到外面来。”
刘先生此前都是透过业主群组了解该事件,他本人是于10月25日才亲眼见到该情况,于是马上报警。报警当天,刘先生跟警员一起见到了孩子的母亲,对方对警员说:“管不住。”
刘先生还称,报警后,警方派员到场频率最高的一天达三次,“他们就是耗着,只有警察上门,才会收敛一点。”
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许多网民怒斥家长不负责任:“可以剥夺监护权,这是虐待儿童。”“这么冷的天裸体跑????”“还是希望能跟进查查,搬走只是把问题挪了个地方,孩子的处境才是重点。”“就不会给孩子穿个衣服吗?遇上这种家长孩子倒大霉了。”
律师:不存在“管不住”的免责事由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本身不具备辨认、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负有绝对的看管、约束义务,不存在“管不住”的免责事由。
“放任多名未成年在公共区域裸露身体、随意排泄,首要侵害的是未成年人自身权益。天气逐渐寒冷,监护人未对未成年尽到看护、照顾的法定义务,属于事实上的‘不作为’。”巩晶晶表示,在法律上,对未成年人“不作为”也可能构成犯罪。
“普通‘管教不严’只是民事或行政责任,一旦达到重伤、死亡、长期无人照料、放任虐待,则可能因‘不作为’构成刑事责任。”巩晶晶表示,本案中,监护人以“管不住”为借口放任未成年的行为,在事实和法律上,从来都不是一个免责事由。这一义务不是“尽力而为”的道德期待,而是法律设定的基本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