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侣登记|行会成员仅吴秋北缺席投票 叶刘:需向特首解释

撰文: 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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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今日(9月10日)以71票反对、14票支持及1票弃权,否决政府提出的《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各主要政党中只有新民党集体投支持票。自立法框架提出以来一直坚定支持的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明,她要求该党成员全部投支持票。她直言曾因支持立法而在街上被人指问,但她强调自己并非支持同性婚姻,而是支持法治,不担心今次投票决定会影响年底的立法会选举。

身兼行政会议召集人的叶刘淑仪又表示,今日没有出席投票的行会成员要对特首有所解释,立法会中唯一缺席今日投票的行会成员是工联会会长吴秋北,有知情人士透露,他以公务为由缺席。

叶刘淑仪强调,“通过条例绝不等同赞成同性婚姻”。(直播截图)

叶刘要求新民党议员全部投支持票

政府提出同性伴侣关系登记后,无论是议会内还是社会上都有强烈反对声音,投票前夕,政圈有消息指多名议员被要求反对草案,新民党议员会否“转軚”尤其受到关注,但最终6名新民党议员一致投下支持票。

叶刘淑仪今日在草案二读辩论时发言表明,她要求所有新民党议员支持草案。她表示,今次立法源于终审法院裁决,而相关裁决符合法理,仅保障同性伴侣私生活权益,绝非承认同性婚姻。她强调,基本法第37条立法原意明确指向一男一女婚姻,同性婚姻不符合基本法,而政府今次提出的条例草案只是回应了最低限度法律保障。

9月10日,立法会否决《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投支持票的新民党议员在该党主席叶刘淑仪带领下见记者。(何夏怡摄)

叶刘:不支持同性婚姻 但要尊重法治

政府提出订立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源于“彩虹行动”成员岑子杰在2018年就香港拒绝承认海外同性婚姻提出司法覆核,终院在2023年10月裁定,港府不承认海外婚姻不违反《基本法》,但根据《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4条特区政府需履行积极义务,为同性伴侣提供替代框架,给予他们适当权利,保障他们的私生活。

叶刘淑仪在草案被否决后见记者,表示条例草案不能通过是意料之内,但新民党认为应该尊重法治,支持终审法院的裁决,作为政党亦都有责任反映社会少数人的声音。被问到会否对新民党参与年底选举有影响,叶刘表示,作为直选议员,曾在街上被人指责支持同性婚姻,“我冇支持过同性婚姻,只是支持法治同埋反映少数人意见,议员应该反映不同人士意见,所以我本人唔系好担心(影响选举)。”

终院暂缓令下月底届满 叶刘信政府有方案应对

叶刘又指,功能组别或选委会议员会受到压力,并询问身旁的何敬康“系咪受到压力”。何敬康就表示,作为立法会议员经常面对市民,收到很多不同意见,无论是个人意见还是家庭意见,始终不能凌驾他作为立法会议员的职责,“今日将呢一票投俾香港法治”。

终审法院两年前裁决政府需履行“积极义务”确立替代框架时承认同性伴侣关系,但暂缓两年生效,暂缓期于今年10月28日届满。叶刘淑仪相信,政府有方案应付。她形容,政府已经尽最大努力。

身兼行会成员的工联会会长吴秋北没有参与同性伴侣关系条例草案投票,知情人士指他以有公务在身为由缺席。(黄浩谦摄/资料图片)

7名在席行会成员全部投支持票

身兼行政会议召集人的叶刘淑仪又表示,今日没有出席投票的行会成员要对特首有所解释,“除非真系无法子出席,(不然)系应该支持政府决策”。立法会中唯一缺席今日投票的行会成员是工联会会长吴秋北。另外6名身兼行会成员的议员,包括林健锋、廖长江、陈健波、刘业强、陈克勤、张宇人,均投下支持票。其中民建联主席陈克勤与自由党党魁张宇人在发言时均称是基于行会身份而非个人立场作出决定,经民联主席卢伟国亦表示,该党除两名行会成员林健锋与刘业强外,其余均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