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侣替代框架|岑子杰冀政府尽快填补法治漏洞 以达终院判决
立法会昨日(10日)恢复二读《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最终以14票赞成、71票反对,以及一票弃权,否决法案。就挑战同性婚姻部份终极胜诉的岑子杰亦有到场旁听,他今日(11日)在电台节目中指,如大众在同志议题上仍有争议,现阶段未适合推出法案亦无可奈何,但因终审法院裁定政府需制定替代框架,希望政府会尽快填补法治漏洞,令人相信香港法治仍超前国际社会。
岑子杰在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中表示,如大众对同志仍有争议,现阶段未适合推出法案亦无办法,如政改方案,“廿三条”立法亦都拖过一段时间,但最终亦要解决,希望政府能令人相信香港法治仍然超前国际社会。
他又指,每次立法会讨论有关方案时,也有去旁听,“每次都觉得辛苦,基本逻辑好混乱”;有关方案并不是要令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是令同志伴侣可有平等权利,形容是“仿鲍鱼”,不是“真鲍鱼”,但立法会议员却认为“今日食仿饱,听日就食真饱”,今日通过法案,明日便会合法化同性婚姻,“咁不如唔好食嘢”。
岑子杰认为如议员担心未来会发生的事,可留待未来去否决,而不是今天去否决一个“低度”的替代框架,不可以因未发生的事而去否决今天的法案。他又指,得知结果后心情复杂 ,失望是因为今次方案只是“最低消费”,但亦达不到;复杂是结果属意料之中。
他续说,以往政府想推行一条法案时,会事前先与各政党“打招呼”,但今次有不少政党反对,政府亦继续推出方案,不禁令人猜测政府是以“被否决”作为目标。但岑子杰强调,立法会绝对有权去否决法案,终审法院亦没有要求立法会一定要通过法案,而只是裁定政府须为同性伴侣提供替代框架,保障他们的平等核心权利,否则属违宪。政府应考虑其他方式去保障同志伴侣的权利。
岑子杰建议政府可推出方案,只让同性伴侣登记,不需要或不考虑他们在海外是否有民事婚姻关系,这样便可在不涉婚姻关系下,让同性伴侣可获平等权利,亦可免被指冲击传统婚姻制度,或家庭伦理。
他续说,最可悲的是在2009年,同志群体与保守人士之间,彼此仍是南辕北辙,但现今双方都能互相看见,“有一个好好的气氛”,但方案却未获通过,感到可惜。他最后引述立法会议员谢伟俊昨日的发言,指“香港法治一系有,一系冇,要尊重游戏规则”,希望政府会尽快填补法治漏洞。
立法会《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委员会委员李浩然则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立法会否决方案,是针对草案版本而不是反对政府履行法庭颁令。他认为草案易令大众误解,因其有不少基础与同性婚姻相近。
他又认为,今次结果反映香港行政、立法及司法三者仍各司其职,互相尊重。李浩然认为,政府已有履行法庭颁令,未来需继续积极态度,提交社会能够接受的方案,并寻求立法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