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破局|冒牌水骗局穿煲线索多 “情况赶急”成卸责万能KEY?
物流署半亿元订购冒牌水事件,审计署的调查报告出炉,政府定性事件涉及人为疏忽,简单而言可归纳为“六宗罪”。外界惊讶之处在于供应商用公司名称错误的印章,到后期提交虚假检测证明,物流署虽观察到但一律无追究,骗局“穿煲”线索多,坊间有意见质疑究竟是包庇还是疏忽?
冒牌水骗局至今有一个疑点未解,就是供应商名册原本无内地公司,物流署收集供应商意向的时间,由一般的一个月缩短至两星期,仅以四只字“情况赶急”解释,内情是如何呢?政府纪律调查十多名前线及中高层涉事人员,到底是否包括备受公众关注的物流署署长陈嘉信?同类事件当然不希望再发生,重要的是认清问题本质,是能力还是制度问题,是个人失误还是系统失灵,才可以令大家安心。《香港01》整理一片拆解14页审查建议书。
鑫鼎鑫诈骗时间线懒人包 先伪造印章后交假检测证明
政府采购冒牌饮用水风波,审计署发表审查报告,揭发物流署由市场调查至风波爆发前,涉及一系列严重错失问题。其实鑫鼎鑫的诈骗行为早已有迹可循,物流署4月25日已发现鑫鼎鑫的标书有问题,制造商的印章名称不正确,由“乐百氏”变成“百氏”,但当时署方并没追究,只要求重新提交文件。
至8月初,鑫鼎鑫向物流署声称,制造商的运作因大雨受严重影响,提出制造商更换成“东莞市东娃饮用水”、品牌名称则改成“Happy/喜士”,即与政府另一间供应商时贸国际所提供的樽装饮用水相同,其后鑫鼎鑫在8月8日及11日分别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由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发出的检测报告。
惟审计署发现,物流署未收到检测中心确认,便已批准合约更改,纵使该检测中心其后回应没有发出相关检测报告,即鑫鼎鑫涉嫌怀疑虚假文件,但物流署只要求鑫鼎鑫重新提交有效报告,同时批准品牌名称改为“Happy/喜士”;直至8月18日与真“乐百氏”人员会面后才确认鑫鼎鑫伪造文件,翌日终止合约。
诈骗迹象明显 物流署只问没查
冒牌水风波,物流署的表现可归纳为六宗罪。当中,审计署提到,物流署因“情况赶急”,在去年11月市场研究时,只给予名册上供应商两周时间回应而非实务手册的列明的约一个月,又点出该名册上138个供应商中,没有来自内地的供应商,但报告未有说明物流署今次“情况赶急”原因及没详解名册没有内地供应商在今次风波中的关键性。
包括前期审核只检测3项微生物含量,共12种金属杂质被遗漏;至审批招标文件期间,即使鑫鼎鑫制造商“乐百氏”的印章变成“百氏”,事件明显是诈骗迹象,但物流署没再追究,只要求重新提交文件;而鑫鼎鑫后来更换制造商时,曾提交假检测报告,物流署同样无追究等;另外鑫鼎鑫屡次违约包括标签不正确及送水延误,物流署却从未发出退货通知书等。
纪律调查10多人包括陈嘉信?许正宇:退休与否都包
审计署的建议书指出事件涉及人为疏漏情况,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长许正宇表示,已委任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刘焱就事件开始纪律调查,有需要会约见涉事人士作陈述,目标在今年底完成调查。
当局指,调查将涉及逾10名物流署及库务科人员,将厘清他们在事件中的责任轻重等,若结果显示有纪律或表现问题,会交予公务员事务局跟进。
能力问题?制度问题?个人失误?系统失灵?
姑勿论招标过程是否涉及贪腐问题,单从“行政疏忽”的层面,今次风波涉及几位相当资深而且经验丰富的高级公务员,引述许正宇局长一席话“大家都唔系第一日出嚟做嘢”,事件原可避免,同意“人”的执行问题占多数,回到平时常说的所谓“常识”,一个人很难做所有工作,由上而下一定牵涉不同层级人。
公帑是纳税人的钱,社会期待对于失职的官员有个合理交代,坊间有说法形容官僚体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失误背后会不会是有人选择不作为呢?类似冒牌水的事件当然不希望再发生,另一样重要的是认清问题本质是能力还是制度问题,是个人失误还是系统失灵,才可以令大家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