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求情|《苹果》编采求情 陈沛敏悔未就觉不妥的事企硬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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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勾结外国势力案,他旗下《苹果日报》的5名前编采人员,今(13日)在西九龙法院求情。代表《苹果日报》前副社长陈沛敏的律师指,陈当时的工作只涉《苹果》的实体版,曾反对黎智英提出的建议,例如“一人一信救香港”运动,但不被接纳。律师称,陈当时需支付医疗费用及有家庭负担,未能轻言辞职,她对当时未有就认为不妥的事“企硬”感后悔,望能减刑一半。

陈沛敏求情称,对当时未就觉不妥的事“企硬”感后悔。(梁鹏威摄)
陈沛敏的丈夫钟沛权。(朱棨新摄)

求情指陈的角色有限

代表陈沛敏的大律师李国威指,根据《国安法》29条,干犯勾结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法庭考虑是否属于“罪行重大”时,应考虑被告的角色。李续指,若法官认为陈沛敏属于“罪行重大”类别,但考虑她在案中角色有限,建议量刑起点应为监禁10年。同时,陈在案中作供协助控方,辩方指涉及刑期扣减的《国安法》33条适用于陈沛敏,并建议她获一半减刑。

热爱工作表现获肯定

李求情时讲述陈的背景,指她于1996年加入《苹果》。陈热爱工作,表现获得肯定,报道曾获奖,包括中大新闻奖。辩方呈上陈、其丈夫钟沛权、同事和部份资深传媒人的求情信。

未有就认为不妥的事企硬感后悔

辩方续指,陈涉案时只负责《苹果》的实体版,不涉网上新闻。她曾反对黎提出“一人一信救香港”运动,但不被黎接纳。她当时因需支付医疗费用,及支持家用等,未能轻言辞职。对涉案时未有就认为不妥的事“企硬”,现感到后悔。望法官考虑陈未有为意《苹果》当时的行为不合法而犯案。

出狱后打算退休及照顾母亲

法官李运腾问及,辩方似乎不依赖陈的健康状况作为求情因素,李指陈现已康复。辩方亦透露,陈沛敏打算出狱后便会退休及照顾母亲,以及和丈夫共渡时光。

前苹果日报总编辑罗伟光。(张家豪摄)

罗伟光求情称积极参与筹款

代表罗伟光的大律师谢志浩求情指,罗曾是苹果日报慈善基金其中一名董事,积极参与筹款。望法庭判刑时,考虑罗认罪。

案中5被告为苹果编采人员

案中有5名被告为《苹果日报》的编采人员,包括:陈沛敏(54岁,前《苹果日报〉副社长)、罗伟光(50岁,前总编辑)、林文宗(54岁,前执行总编辑)、冯伟光(60岁,前社论主笔,笔名卢峰),及杨清奇(58岁,前社论主笔,笔名李平);他们早于2022年已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指他们与黎串谋,利用《苹果》发布言论,并呼吁外国制裁中港政府及官员。

其余被告,包括黎智英(78岁)、张剑虹(63岁,壹传媒前行政总裁),“重光团队”两名成员陈梓华和李宇轩,以及3间《苹果》相关公司,昨已完成求情。本案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运腾和李素兰审理。

案件编号:HCCC147/2021、HCCC 51、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