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工伤.拆局|半月3死“血色开年” 千万罚则沦为纸老虎?

撰文: 王晋璇
出版:更新:

踏入2026年仅半月,香港便已录得至少7宗工业意外,其中5宗涉及地盘工程。1月12日至14日短短三天内,更连续发生三宗致命事故,造成3死8伤。这些事件暴露了吊运操作、机械失控等人为管理漏洞,亦再度引人关注本港在职业安全方面的监管制度与执法力度有何缺失。

特区政府在2023年修订《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条例》,但数据显示,过去两年致命工伤数字却在上升,变相反映藉加重罚则来增强阻吓力的算盘并未打响。修例后最高罚款提升至千万港元并可判监两年,不过,现实中一条人命往往只换来数万元罚款。修例是否足以扭转承建商心存侥幸的心态?同时,政府力推的安全智慧工地系统(4S)在私人市场仍未普及。如果法规阻吓与科技保障双双失效,社会还需付出多少生命,才能唤醒工业安全的真正变革?

1月14日,荃湾宝丰路地盘天秤上有气樽堕下,击中3名工人,其中两人昏迷,当中一名29岁姓陈男工送院后不治。(林振华摄)

新年半月内发生三次致命工殇

新年伊始,香港市民还未从宏福苑火灾的阴霾中走出,半个月内又见7宗工业意外,造成三死八伤,其中,在1月12日至14日的短短三天内,连续发生三宗致命事故,夺去三命,均为建造地盘工业意外。

2026年三次致命工殇事件:
1月12日,土瓜湾德高道一地盘发生工业意外,工人在吊运巨型水缸时因水缸倾侧,一名工人走避不及被压,送院后证实不治。

1月14日,荃湾宝丰路一私人住宅地盘发生工业意外,吊运中的风煤樽从铁笼坠下击中三名工人,造成一死一重伤一轻伤。

1月14日,启德承丰里地盘发生工业意外,一名工人在升降台上工作时遭失控机器连同平台板夹住,送院抢救后不治。

2023年4月起实施的《2023年职业安全及职业健康法例(杂项修订)条例》(《条例》),大幅提高了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职安健)罪行的最高罚则,由过去的最高罚款5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大幅提升至最高可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两年;简易程序检控的雇主一般责任条文最高罚款额亦增至300万港元;检控时限则由6个月延长至9个月。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在《条例》三读通过时表示,“相信具足够阻吓力。”

最高罚款金额是旧额的20倍,亦与本港法例最高罚款额睇齐,且其他地区的罚款金额相若。
——劳福局局长孙玉菡
+1

修例后致命意外不降反增 承建商为何无一判囚?

修例后,致命工伤数字仍在上升,罚则程度却不如预期。据香港工业伤亡权益会统计,2025年共有118宗致命意外,较2024年增加42宗,升幅高达55%。此外,修例前,每名持责者平均判罚金额约8万,最高判罚金额为31万;修例后,平均判罚金额上升到15万,但最高判罚金额仅为45万,不仅与千万级别的罚款相去甚远,与修例前的最高罚款也区别甚微。

修例后规定,针对极严重个案,劳工处可引用“雇主一般责任”条文以“可公诉罪行”形式提出检控。但是近几年,劳工处仅就2024年柯士甸道西一建筑地盘的地下冷却管道造成两人死亡一单工业伤亡事件提起公诉,向有关承建商和分判商提出31项检控,并形容位“极严重的职安健违法行为”。另外,亦只有“精进建筑”一间承建商因发生多单工业意外,被屋宇署除牌。更重要的是,修例后发生的致命工业意外中,无一承建商作为责任方被判处监禁,让两年的最高监禁罚则形同虚设。

修例后致命工伤意外的涉事承建商处罚案例:
2023年9月,大屿山香港国际机场的装卸货区发生致命意外。一名送货员从货车尾板升降台坠落地面,于十七日后离世。“雅洁洗衣有限公司”被判法院被判罚款45万元。
2024年3月,新界沙岭一仓库发生致命意外,工人在卸货时被跌落的木方击中不治。涉案公司“健丰木行”被判罚款12万元,后经覆核增至16万元。
2024年3月,沙田源禾游乐场发生沙井工业意外,两名工人吸入硫化氢昏迷致死,另两名工人救援时受伤。涉事三间承建商(昭兴建筑、仁利工程、华丰建设)于沙田裁判法院分别被判罚款 21.6万至25.6万元,总额68.9万元。
2024年11月,大围站上盖项目发生致命工业意外,一名工人在操作吊重机搬运物料时,因平台突然下降被夹致死。涉事工程东主兼承建商“协盛建筑有限公司”承认四项罪名,共被法院判处罚款21万元。其中,东主法律责任罪(罚12万元)、没确保吊重机由受训工人操作(罚3万元)、没有效装置支持吊重机(罚3万元)、没有实施和维持安全管理制度(罚3万元)。

承建商是控制工地风险的最关键一环,理应为工人生命筑起最坚实的屏障。然而,当其严重监管失职直接导致工人死亡时,所需付出的代价却可能仅是一笔数万元的罚款,无需除牌,更遑论监禁。当仅被视为“加通胀”的罚款成为监管失误的唯一后果,便等于变相鼓励承建商将监管责任转化为利益计算:究竟是投资于安全的成本更高,还是支付罚款的代价更大?

深究法例,不难发现有许多模糊不清的地带,例如:为何符合“极严重”门槛、可判监两年的公诉程序检控寥寥可数?劳工处究竟以何具体标准界定“极严重”违法行为?简易程序罚款上限由50万元大幅提升至300万元,为何实际判罚金额未见以相应比例增加?究竟在何种情况下,屡次违规或导致死亡的承建商会面临除牌处分?是否存在明确且公开的除牌机制?劳工处表示会在修订条例实施两年后进行检讨,为何逾时仍未开始⋯⋯

职安风险居高不下 4S系统仍难以普及?

香港面临土地和房屋日益迫切的需求,未来更有大量待开发土地和基建工程,建造业不可或缺,但却存在极大的职安风险。各行业中,建造业发生的致命工伤事件数量最多,去年高达50宗,较2024年亦增加16宗。

近年来,政府加快工地安全智能化,在2023年起强制规定价值超过 3,000 万元的基本工程合约采用安全智慧工地系统(4S),即通过“中央管理平台、智能设备和用于数据传输的通讯网络”,实现工地安全的全方位监控、预警和管理,即时收集数据分析风险,例如透过智能安全帽和监控系统防止未授权人员误闯危险区域等,降低工地潜在安全风险;或通过摄像头发现作业时附近范围有人便自动停机。

此外,政府还通过“建造业创新及科技基金”(CITF)资助私人发展项目的承建商采用 4S系统。不过,4S系统成本高,翻查获发4S标签的680个项目,大多数仍仅限于公务工程,发展局亦承认私人工程使用程度较低。个中缘由,是4S系统可能较小型承包商和工程成本较高,另外,政府是以一定比例资助,承包商若需要额外自掏腰包,也是阻碍因素。

发展局承认私人市场反应冷淡,归根究底仍是“钱”的问题。然而,工业安全具有极强的公共属性,不能单纯交由市场机制决定。当香港以打造“智慧城市”为目标,也应更积极主动利用科技杜绝人为失误。政府应扮演更积极主动的角色,一方面需持续资助与推广,证明技术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在技术成熟后,借鉴公营工程经验,也应跳出“鼓励”、“建议”、“教育”的“无用”框架,将应用门槛较高的私人项目纳入半强制或强制性规定,从而令承建商杜绝侥幸心理,也为智慧城市时代的工业安全设立精确的标准。

2026年建造业的“血色开年”,再一次为香港的职业安全保障敲响警钟。如果政府继续在执法上“手软”、在推广科技上“脚软”,“职安健”也只会一再沦为空洞的口号,工人的鲜血却将继续染红香港的繁荣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