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邹幸彤要求引用台湾教授报告为专家证据 官周一裁断

撰文: 安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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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联会及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今(23日)在西九龙法院续审。不认罪的邹幸彤有意呈交一名台湾教授的报告,为辩方的专家证据,并指支联会的五大纲领提及民主、一党专政等字眼,而报告正讲述该些字眼定义,认为和本案议题相关。控方反对接纳为证据,指该报告和本案议题不相关,又质疑报告偏颇。法官押后至下周一作裁定。

否认控罪的3被告:支联会(已解散)、李卓人(68岁)、和邹幸彤(40岁),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明天碰巧是邹的生日,多名旁听人士今在庭上预祝她:“生日快乐”。

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要求呈上一份台湾教授的报告作证供。(黄伟民摄)

控方认为报告偏颇欠中立

没有律师代表的邹幸彤,有意呈交台湾大学社会系教授何明修的报告,为辩方的专家证据。代表控方的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黎嘉谊反对,指报告和本案议题不相关,亦争议何在此方面的专家资格,同时认为报告偏颇欠中立。

邹认为法庭要了解宪法制度的含义和内涵

邹陈词时指,本案涉及的议题,包括支联会的网领要求什么、要采取什么手段达致该些目标,以及该些目标和手段是否违反宪法订明的根本制度。法庭要了解该些字眼和宪法根本制度的含义和内涵,法庭亦需了解现时的政治体制,否则不能判断需使用什么手段,才达致该些目标。

控方本案不涉政治制度优劣认为不需处理

邹续指,支联会的五大纲领提及民主、一党专政等字眼,而何的报告解释民主、极权和一党专政等的定义。法官李运腾指,控方的案情是中国宪法订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问中国是否专政和本案有何关系。控方指,本案不涉政治制度优劣的议题,认为法庭不需处理。邹则认为,法庭需处理并作裁定。

官质疑报告引用外国例子

邹又指,控方指支联会鼓吹“结束一党专政”必然是违反中国违法,不存在合法手段去结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邹指这说法是假设不是真理,报告中讲及民主化是否必然透过非法手段完成,正好回应控方说法。惟法官陈仲衡和李运腾均质疑,报告引用外国例子,未有提及中国宪法,邹指报告提供参考,世界各地如何结束一党专政,并以此考虑控方的假设是否成立。

官称现在不是巴黎小茶馆论政

此外,邹指何的报告中有讲述其他国家的民主化运动,是否有提出结束一党专政,此可以提供历史背景,让法庭理解一党专政的含意。法官李运腾问及,本案涉及一般香港人对支联会口号的理据,质疑为何考虑外国的情况,邹指结束一党专政是民主化的诉求,香港不是封闭的地方。法官陈仲衡称欣赏邹的口材,但强调要作务实处理,现时不是“巴黎小茶馆”论政。邹强调不是在论政,指民主是普世价值,应参考国际上的观点。

就控方批评何的报告欠中立,邹反驳指报告“唔撑政府”就被视为偏颇,法官陈仲衡则谓:“你呢句说话先偏颇。”

控方质疑何修明非法律专家

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黎嘉谊陈词指,本案涉及以一般人对“结束一党专政”的理解,不需专家在此方面提供协助。此外,何亦非法律专家,未能讲述“结束一党专政”在宪法下是否非法手段,因此法庭不应接纳为证供。

案件编号:HCCC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