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水|李家超:撤勋影响陈嘉信个人声誉 追责不可出于个人喜恶

撰文: 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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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去年发生采购冒牌饮用水风波,上周公布调查结果,决定收回授予前物流署署长陈嘉信银紫荆星章决定。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27日)表示,对陈嘉信的处理是依照事实和所占角色作出,履行了“部门首长责任制”的理念,形容上述措施都影响了工作纪律和个人声誉,“佢更加失去原本获颁的勋章”。

政府根据调查结果对三名涉事物流署官员展开纪律研讯,同时指陈嘉信没有疏忽,惟在任期间应更有作为,提升下属工作能力和积极性。李家超表示,对陈嘉信的处理体现“部门首长责任制”理念,他强调,追究责任要要基于事实,不可以出于个人喜恶。

去年8月21日,政府采购机制专责小组首次会议后,政府物流服务署署长陈嘉信、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库务)黎志华见记者。(夏家朗摄)

李家超:对陈嘉信处理依事实及其角色作出

李家超今日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被问到对陈嘉信的处理是否违背“部门首长责任制”初衷,以及是否同意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的说法。他表示,对陈嘉信采取的措施影响了其工作记录和个人声誉,“佢更加失去原本获颁的勋章”。

杨何蓓茵上周二(1月20日)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一起公布冒牌水风波调查结果。杨何蓓茵当时表示,撤销陈嘉信的银紫荆星章不是惩罚:“撤回勋章唔系一个罚则,勋章制度本身系一个嘉奖制度,今次系撤回个奖励,唔系惩罚,希望大家分清楚。”

1月20日,政府冒牌水风波纪律调查结果出炉,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左)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右)会见传媒。(廖雁雄摄)

李家超强调,对陈嘉信的处理是依照事实和所占角色作出,即考虑到下级无上报、他无直接参与,以及作为首长要承担主体责任,“呢个亦都系我哋履行部门首长责任制嘅理念”。他指出,现有的公务员纪律制度,虽然会对部门首长在管理下属方面有要求,但他提出的“部门首长责任制”,更强调首长承担部门主体责任时,可以对其作出什么处分。

李家超:追责要公平公正 不可出于个人喜恶

李家超又指,针对鑫鼎鑫以欺骗方式中标,提供冒牌饮用水的事件中,政府会对涉事三名物流署人员展开纪律研讯和作出惩处,并将其工作能力不足反映在考核报告中、不设增薪点等,其中一位还会接到书面告诫。

至于陈嘉信,李家超重申,无证据显示他在处理事件重有犯错,惟下属没有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反映人员水平不足,而此问题在物流署中广泛存在,采购工作亦有很大改善空间,人员处理采购过程的态度应更积极和谨慎。

1月27日,国务院根据行政长官李家超建议,免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职务。李家超与曾国卫见记者,解释相关决定。(廖雁雄摄)

李家超指,财库局局长因此去信陈嘉信,指出需要在提升人员能力、触觉和积极上更有作为,政府会在陈嘉信的人事档案存档此信。他形容,追究责任要公平公正,基于事实,不可以出于某些人的喜好和憎恶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