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判刑|邓炳强去信《每日电讯报》 斥评论文章侮辱读者智商
撰文: 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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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违反国安法,被法院判囚20年。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周四(12日)致函英国《每日电讯报》(The Telegraph) ,指责该报9日刊发有关黎智英案的评论不实,危言耸听及具有误导性,是对读者智商的侮辱。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资料图片。(杨凯力摄)
《每日电讯报》当日评论以《中国侮辱了英国 —— 一名英国新闻工作者实际上已被判死刑》为题,邓炳强指字眼惹人注目,但显然是内容错误。他在致发该报的信中驳斥,黎智英是中国人,中国并不承认双重国籍。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黎智英是中国公民。作为一名在香港特区犯罪的中国人,他理应在香港特区服刑,这是合乎逻辑的。
邓炳强又称,尽管评论文章语气危言耸听,但他要向读者强调,香港并不存在死刑。他也重申,黎智英并非因其政治理念而受审,此案也与新闻自由无关。法庭明确认定黎智英为该案主谋,经过156天公正公开的庭审,在公众、媒体和世界各地观察员的见证下,最终判处黎智英20年有期徒刑。庭审期间,法庭审阅了多达2,220件物证、超过8万页文件,以及听取了14名控方证人的证词。此外,黎智英本人也出庭作证52天。
邓炳强在信中强调,法庭的判决理由和量刑理据均公开透明,供公众检视。法庭的判决表明,香港的法治健全有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又称,任何认为某些人可以免于承担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提议,都等同于鼓吹违法特权,完全违背了法治精神。
英国《每日电讯报》(The Telegraph) 日前刊发有关黎智英案的评论文章。(The Telegraph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