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皇岗口岸条例7.20刊宪 港府:将确保附属条例7.31同步生效
立法会今日(7月17日)举行特别大会,三读通过《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特区政府表示,《条例草案》顺利通过,是落实中央相关授权的重要里程碑,为在重建后的皇岗口岸实施“一地两检”安排提供法律基础。政府又预告,《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将于7月20日刊宪,并于7月31日生效,当局会在《条例》刊宪后,依据既定程序订立各项相关附属法例,确保附属法例能于港方口岸区7月31日启用时同步生效。
草案刊宪至通过历时4日 邓炳强感谢立法会密集高效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6月26日通过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对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国务院在7月8日确定港方口岸区的具体坐标和面积,并同意该区自7月月31日零时起启用,依照特区法律实施管辖。特区政府随后于本周二刊宪公布《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周三即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周四加会,罕有接审议草案,今日举行特别大会,经约四小时讨论以不记名表决通过草案。
多名议员今日在会上提及新口岸关乎融入国家大局及大湾区建设,亦有多人关注交通配套不足,保安局长邓炳强表示,局方会适时检讨并物色停车场用地与转乘设施。他感谢立法会进行了密集而高效的审议工作。
新皇岗口岸将采用“一地两检”安排及“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崭新通关模式,整体通关时间将由原来皇岗口岸约30分钟大幅缩减至约五分钟,设计通关流量提升至每日20万人次。
政府须就禁区管理、羁留设施、交通配套等订立附例
政府预告,《皇岗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将于7月20日刊宪,并于7月31日生效,为特区在皇岗口岸设立港方口岸区,以及在港方口岸区依法实施管辖提供法律基础。为配合港方口岸区的实际运作,政府亦须就该区作为禁区的管理、指定羁留设施、交通及运输配套,以及提供公共流动无线电通讯服务等事宜制定多项附属法例。
政府会在《条例》刊宪后,依据既定程序订立各项相关附属法例,确保附属法例能于港方口岸区7月31日启用时同步生效,其后亦会按程序在立法会复会后的首次会议上提交立法会省览。
何时正式通关? 政府:确认具安全畅顺运作条件后再敲定
政府又称,随着港方口岸区正式成立,港深两地将全面展开后续的准备工作,包括联合进行系统测试、试运及应急演练等,确保口岸各项设施及运作安排稳妥周全、准备就绪,待双方确认口岸具备安全、畅顺运作的条件后,粤港两地政府会敲定正式开通日期,并适时向公众公布。
邓炳强表示,皇岗口岸重建项目是特区政府主动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以及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设施互联互通的重点项目,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口岸早日准备就绪、畅顺开通,是广大市民的期望,亦是港深两地政府的共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