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裁决|邓炳强:判决彰显法律公义 非因政治观点受审
支联会违反国安法一案今日(8月21日)在高等法院原讼庭裁决,三个被告:支联会、其前主席李卓人及前副主席邹幸彤均被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支联会成立以来根本主张的目标为推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宪法,判决彰显法律的公义。他又强调是次的法庭判决明确指出,他们非因政治观点受审,控罪不涉民主或对中央政府的批评。
被问及日后市民评论或纪念“六四”会否犯法,邓炳强称认为界线已非常清楚,强调不论是强烈或尖锐的批评,只要不是有心煽动仇恨,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都没有问题。
支联会成立主张为推翻中共领导和宪法
邓炳强今日会见传媒时指出,判决彰显法律的公义,支联会成立以来根本主张的目标为推翻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宪法。他强调,宪法确立中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任何人都不可妄图推翻党的领导,破坏根本制度,而对香港而言宪法为特区宪制秩序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对“一国两制”实践无比重要,国安法亦明确列明禁止策划、实施,或以其他方法非法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邓炳强:支联会企图埋下仇恨中共及中央政府种子
邓炳强指,支联会不论在国安法立法前后,一直宣扬其纲领,包括发布刊物、接受媒体访问,并试图继续营运及以电子化形式营运所谓的纪念馆,企图埋下市民仇恨中国共产党及中央政府的种子,激起香港民众对党和中央不满,从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或破坏共产党的领导地位。
他续称,是次的法庭判决明确指出他们非因政治观点受审,控罪不涉民主或对中央政府的批评。他提到,过去香港曾活在反中乱港肆虐的黑暗日子,他们本质是不接受香港回归的事实,不接受宪制秩序,形容属破坏香港繁荣稳定,极其自私的行为。
纪念“六四”违法? 邓炳强: 任何煽动颠覆政权行为均犯法
被问及日后市民评论或纪念“六四”会否犯法,以及是次案件如何划分批评政权和颠覆政权的界线。邓炳强指,任何行为颠覆或煽动颠覆政权均是犯法。他补充,法律界线已说得很清楚,不论是强烈或尖锐的批评,只要不是有心煽动仇恨,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都没有问题。他又强调,不论以任何名义掩盖,希望颠覆政权的图谋也必然被揭法,有证据便会作出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