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案|李桂华指悼念六四是否违法 会因案而定 强调必须守法
支联会案(HCCC155/2022)的李卓人及邹幸彤等,今早(21日)被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称欢迎裁决,对于有传媒关注市民日后公开悼念六四是否违法或煽动,李指要因案件而定,强调不能违法违规,如果活动属于公众活动,就要遵守《国安法》、《维安法》、《公安条例》等。
总警司李桂华称,警方对法庭裁决表示欢迎。
指支联会活动有3个特征
李桂华在发言时列举支联会过往举办过的活动形式,包括:集会、游行、展览馆 、网上展览馆、发布刊物 、哀悼的献花、纪念长跑,或签署一些悼念册等,又指他们曾在2021年的6月 当时还在疫情之下 他亦试图去举办烛光晚会。李指支联会的活动有3项煽动特征,包括用人权作“挡箭牌”,筹办挑动情绪的公众活动,勾结外国或外部势力,在大众情绪降温时,加入一些新元素,以激发参与人数。
指支联会经年累月向市民播下仇恨种子
李指,今次定罪正好揭露了支联会蓄意煽动他人煽动国安的真面目,支联会经年累月向市民播下很多仇恨中共和中央政府的种子,李引述邹说支联会要改朝换代的证供,形容:“呢啲系不折不扣,彻头彻尾颠覆国家政权嘅意识形态。”
强调公众活动必须守法
传媒关注市民日后公开悼念六四是否违法或煽动,李指要因案而定,强调不能违法违规,如果活动属于公众活动,就要遵守《国安法》、《维安法》、《公安条例》等。李又指,批评和煽动是两码子的事,讨论、批评没问题,但绝对不能煽动及颠覆国家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