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灾|李家超追究四部门失职公务员 三个月内调查监督责任
宏福苑火灾调查报告今日(29日)出炉,其中一个焦点是政治问责及行政问责。政治责任方面,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请辞。行政问责方面,特首李家超点名四个部门涉失职,包括房屋署ICU、屋宇署、消防处及劳工处,将追究公务员的个人责任,包括监督火警风险责任与承担不足,公务员叙用委员会料三个月内完成调查。
行政长官李家超及相关官员10月29日公布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报告相关事宜。(劳显亮摄)
2026年10月29日,宏福苑火灾调查报告出炉,特区政府高层官员交代。行政长官李家超、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玉菡、发展局局长宁汉豪。(香港01摄)
刑事追责:警方、廉署起诉7人及2间公司
李家超率领多名高层官员会见传媒,率领司局长官员鞠躬道歉,作为政府之首代表特区政府向灾民及广大市民道歉。他之后随即交代宏福苑火灾追究责任工作。
刑事追究责任方面,李家超指至今警方及廉署起诉7人及2间公司,涉及共25项控罪,误杀、串谋诈骗、妨碍司法公正等,劳工处向涉事承建商、工程顾问等,提出25项检控,涉嫌违反职安健法例,屋宇署向4人、2间公司提出合共259项控罪,包括使用不合规物料等,消防处向1人及2间公司提出合共12项检控,包括涉嫌违反消防装置及设备罪行。
2026年10月29日,宏福苑火灾调查报告出炉,特区政府高层官员交代。行政长官李家超、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玉菡、发展局局长宁汉豪。(林彦汛摄)
行政问责:追究四部门失职公务员 三个月内调查监督责任
行政追责方面,李家超表示,独立委员会报告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包括房屋署ICU、屋宇署、消防处及劳工处监督相关火警风险责任承担有不足及缺失,决定启动部门首长责任制下的行政责任两级调查机制,根据《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调查)规例》第93B章,转介公务员叙用委员会调查,三个月内完成。
2026年10月29日,宏福苑火灾调查报告出炉,特区政府高层官员交代。行政长官李家超、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玉菡、发展局局长宁汉豪。(林彦汛摄)
针对监督火警风险责任、承担不足 三个月内完成调查
李家超表示,调查职能针对独立委员会报告指出,监督与宏福苑工程相关火警风险责任与承担有不足的部门,包括房屋署ICU、屋宇署、消防处及劳工处,围绕有关人员的个人责任展开搜证调查,研判有否失职、有否违反相关部门规定,及有否违反公务员守则与相关规定。按搜集的证据与事实,针对不足或缺失人员,按相关部门规定及/或规例、公务人员管理命令、公务人员纪律规例等,就政府应考虑采取的纪律行动及行政处分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