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报告|消防处巡查执法欠妥善监管 缺危机意识致风险累积

撰文: 梁祖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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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李家超联同七名官员周四(29日)公布宏福苑独立委员会报告,报告提及消防处未能妥善履行两个监管责任,包括未能妥善评估与宏福苑工程相关的火警风险及危险,即火警钟关闭及逃生楼梯有生口;以及未能确保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妥善履行职责。报告提及消防若巡查时发现到生口、警钟无运作及外墙可燃物料等,火警危险不会持续累积。委员会认为,消防处对楼宇维修工程的施行缺乏危机意识,亦影响处方安排监管工作的优次。

【大埔宏福苑火灾・专页】

消防处处长杨恩健。(资料图片/黄宝莹)

无视察后楼生口、警钟系统

宏福苑独立委员会报告提及消防处未能妥善履行两个监管责任,包括未能妥善评估与宏福苑工程相关的火警风险及危险,以及未有妥善监督宏福苑8幢楼宇消防装置是否运作和确保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妥善履行职责。这些系统性及多层次的缺失同时涉及政策和运作层面。

2025年12月5日,大埔宏福苑大火灾后,可看到烧焦的走火后楼梯,有密封窗被改成开洞的木窗。(翁钰辉摄)

报告提及消防处每次派员往宏福苑巡查,不论是每张消防装置关闭通知书提交后所进行的实地风险评估视察,还是2025年10月19日的风险为本消防安全视察,均无任何人员进入消防泵房,亦没有任何人员检查刀掣。因此,处方没有察觉至关重要的火警警报系统被关闭,并一直维持至火灾当日。

宏福苑消防总掣。(独立委员会总结陈辞)

报告同时提及处方在26次视察当中,有巡查楼梯便不会忽略生口问题,消防处助理处长翁锦雄承认任何人员见到这些生口便会即时察觉有问题。在2024年11月,处方收到两宗走火通道的投诉,均已转介予独立审查组,但有关分工不能消除消防处须进行足以察觉火警危险的常规巡查责任。

行政长官李家超(右四)10月29日与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左四)、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右三)、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左三)、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左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左一)、发展局局长宁汉豪(右一)及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右二)鞠躬道歉。

无察觉外墙可燃物料

报告更指出若消防曾调查消防水缸的状况,查问下或会知道消防栓系统无正常运作。委员会认为宏福苑个案显示处方危机意识的缺乏,更举例格兰菲尔大楼大火与宏福苑大火有可参照之处,包括外墙上的可燃物料是火势蔓延主要成因、消防没有察觉物料的可燃性质和未有妥善巡查。

纵使格兰菲尔大楼大火后,消防有制订应变计划,但没有完全意识到可燃的发泡胶板及棚网物料所带来的火警风险。

独立委员会委任的消防工程专家Asif Sohail USMANI教授认为,消防未有消除宏福苑大火风险,是因为没有将过去楼宇火警的经验串连起来。

2025年11月30日,大埔宏福苑五级火后,现场有烧剩的棚架、棚网,以及烧剩的封窗发泡胶板。(夏家朗摄)

消防缺乏危机意识

委员会认为,消防处对楼宇维修工程的施行缺乏危机意识,亦影响处方安排监管工作的优次。报告提及消防每年收约30万份关闭通知书等文件,处方只能抽查。现行政策只优先处理食肆林立的商厦,但应对仍有人居住并进行大维修的楼宇,给予同等的优次监管消防安全。

委员会虽对上述作出批评,但同时指出消防是最合作的部门之一,并提供一切所需资料,对消防的英勇行为与无私奉献致上最高敬意。

行政长官李家超及相关官员10月29日公布大埔宏福苑火灾独立委员会报告相关事宜。(劳显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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