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囚10年|立法会坚定支持法庭依法判刑 充份彰显法治和公义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周四(5日)被判入狱10年。立法会发言人同日表示,坚定支持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作出的判刑,认为充份彰显法治和公义,体现了在《香港国安法》下任何企图危害国家安全之徒都必被依法严惩。
促西方国家、反华组织等停止干预香港司法
立法会发言人指出,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针对此案判刑作出恶意攻击和抹黑,更要求无条件释放黄之锋,完全是践踏法治。发言人促请美西方国家、反华组织与政客、部份境外媒体等,立即停止就特区司法案件审理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司法。
发言人强调,黄之锋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性质极为严重,正如法庭颁下的判刑理由书,裁定案件属“罪行重大”的级别。案发时,香港正面对社会动荡及暴动所带来的严重影响,在国家安全及法治方面承受极高风险。在这关键时刻,他及其团伙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毫不悔改、肆无忌惮地继续充当外国和境外势力的代理人,恣意持续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妄图通过境外势力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施压。他透过自己的社交媒体及西方主流新闻媒体或机构,继续呼吁外国实施制裁,黄之锋明显是本案主脑及最前沿的倡议者。
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2026年11月5日被判入狱10年。立法会发言人同日表示,坚定支持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作出的判刑。图为立法会外貌。(立法会网页图片)
黄之锋选择认罪 反映证据充份
发言人指出,黄之锋罪证确凿,选择认罪,反映警方依法缉捕和律政司依法检控危害国家安全分子的充份证据。法庭根据案件事实及法律原则作出判刑,详细列出有关理由,充份体现香港作为法治社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法庭对他的判刑与其罪行的严重性相称,亦表达社会对他有关罪行的厌恶。这次判刑对所有妄图勾结外部势力以损害国家利益的人,是有力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