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平台|加剧竞争抑或通往垄断? 价格战蔓延至演算法

撰文: 陈奕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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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厢,香港外卖市场需要竞争,竞委会不容大平台以苛刻的合作条款封锁小型平台的生存空间。那边厢,京东大举进攻内地外卖市场,与美团以及阿里巴巴旗下的饿了么正面交锋,狂烧百亿补贴争夺市场份额。

从内地经验看“烧钱”:监管缘何介入价格战?

正如上篇文章提及,外卖市场具备网络效应,餐厅和用户数目相辅相成。所以,降低佣金,补贴用户,甚或双管齐下,是外卖平台抢占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但内地的价格战已经令到外卖行业陷入“送一单,亏一单”的恶性竞争,市场监管总局不得不督促平台合理控制补贴,避免冲击正常价格体系。

中国监管部门早在2021年已加大了对平台经济的整顿。(新华社)

早于前年,市场监管总局已经根据《反垄断法》颁布《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其中的第15条明文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若然没有正当理由,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而证明理由的责任在企业本身。

随着今年外卖平台大打价格战,市场监管总局和发改委亦就《价格法修正草案》咨询公众,有意禁止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而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或者强制其他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除非有正当理由。与此同时,修例还打算将适用范围从原本的商品扩展至服务,并且禁止经营者利用数据和演算法“从事不正当价格行为”。

传统准则失效? 定义“掠夺性定价”的全球挑战

事实上,今时今日要判断企业是否构成反竞争的“掠夺性定价”,本来就不容易。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于2020年的报告指出,数码平台的边际成本往往接近零,难以用传统的“价格低于平均变动成本”来测试。更重要的是, 现在科技平台可以一边实施蚀本价,但另一边靠其他市场来赚钱,又或者长年承受亏蚀,因此不像传统的掠夺性定价那样,在独大之后提升价格。

2024年4月,美国加州,一名送餐员在三藩市使用DoorDash配送外卖。(Getty)

举例说,最新收购了Deliveroo的美国外卖平台龙头DoorDash,过去每年亏损以亿美元计算,但成功在美国多个城市维持六成甚至七成的市场占有率。其成本主要都是变动成本,例如是给予外卖员的报酬,因而由订单数量来决定。连年亏蚀意味定价低于平均可避免成本很可能是常态,但与此同时,止蚀或者调整价格也是随时的事。这是为什么美国反垄断界有意见认为,应该放弃原本“掠夺性定价”的准则,不再需要证明经营者是否打算在独大后加价,而是只要其市场份额达到四成或以些,而且大量交易定价低于平均可避免成本,则应该由其证明自己有正当理由,而非试图垄断。

“先烧钱、后收割”是否构成反竞争定价,或许已够复杂,更复杂的是演算法年代的定价可以极其仔细,同时又非常隐蔽。如果演算法可以分析每名用户的支付意愿,平台企业就不用整体割价,而只须针对少数游离用户提供蚀本价,同时对忠诚用户维持合理价格。这样的掠夺成本将明显减少,但同时能够做到扼杀对手的效果。若然要对症下药,这自然牵涉演算法如何制定,以及是否要强制平台公开。目前欧盟的《数位市场法》禁止大型平台利用商户的“非公开数据”来与商户竞争,未知是否足以限制他们以此制定演算法,继而试图垄断市场的能力。

户户送(Deliveroo)今年3月10日宣布撤出香港,2023年加入市场的Keeta成为第二大外卖平台,随后更成为业界龙头。(廖雁雄摄)

香港的规管挑战:蚀本定价“惩罚”对手如何举证?

回到香港,掠夺性定价由《竞争条例》的第二行为守则来规管。与打击反竞争协议的第一行为守则不同,第二行为守则针对的是滥用市场权势,所以只适用于“具有相当程度市场权势”的经营者。竞委会前年调查Foodpanda和户户送的合作协议时,只指出他们“拥有一定程度的市场权势”。如果市占率四成的外卖平台未算“具有相当程度市场权势”,日后如果有平台的市场份额超过五成,甚至达到六成、七成的话,会否成为第二行为守则的规管对象?《第二行为守则指引》指出,掠夺性定价是为了迫使对手退出市场及╱或试图“惩罚”竞争对手,这是否意味对于蚀本定价的理由,举证责任在竞委会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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